此事只待曾追忆
明明曾经是那么的美好,但现实却是那样的悲哀!
因缘际会,那一年刘二苟已经失业半个多月了,他像大神似的站在那座城市里,望向周围一座又一座紧挨的高楼和楼宇间飘浮的白云蓝天。
想到自己已经30多岁了,还没有谈过恋爱,没有追过一个女孩,仿佛必须渡一次情劫才能让他心满意足地活过一回。
找工作对于他来说反倒成了一件次要的事,好像爱情离他很远,又好像很近了。
那是一个保健品店,他通过正规的就业中心来到了她的身边,如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的感觉,站在一处角落里看着她店里店外忙碌着,把一袋又一袋的蚕丝被装进了车里。他不知道她在干什么,但他来之前却懵懂地认为卖保健品的人都是骗子,走路时都会不自觉地绕过去,他也不懂那些老年人为什么非要领那几个鸡蛋,占那点便宜。
她招呼他:“刘二苟帮我把那几袋被子拿过来。”表面上她看他温婉谦和,然而她的心里却疑惑这个人怎么起了这样一个名字。
刘二苟听到后如同听到了天籁之音不能自拔,像鬼迷了心窍一般,听她的召唤。
他走到了她的身边,蔼声地问她道:“咱们这是去哪儿?”
:“搬家。”
他站在那里瞅了一眼那个写着《鑫达超市》的牌子。
转眼便坐上那辆载着各种保健品和凳子的面包车,面包车发动,尾部带着一股黑烟便转瞬离开了那里,须臾之间便来到了一个新的店面,抬头望去《悦鑫超市》。
他看了几天,明明挂个超市的牌子,却从来不做超市的生意,虽然心里有一些狐疑,但却还是随波逐流了。
他喜欢上了她吗?不,她那时被太阳暴晒得像一颗没有剥去外皮的鸡蛋,又黄又黑,还总是端着一个经理的架子,像一名学习优秀的班长,给那些像他一样的小青年们布置永远完不成的业绩,每天都忙得不亦乐乎,反倒忘了爱情究竟是什么滋味。
刘二苟像是喝了孟婆汤,全然忘了她是一个女孩,还把她当成了经理,规规矩矩不敢越雷池一步;唐秋菊却把他当成了业务员,悉心培养,教他如何发单?如何促单?如何筛选客户?
她没有任何保留,几乎把所有能教的技能全都教给了他,然,人是有差距的,刘二苟不仅笨的要命,而且丑的也要命,长了两颗龅牙,不说话比说话好看多了,若不是老人家们过了豆蔻年华,他恐怕早就又失业了。
还因为那种公司也是不一样,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身体健康越来越重视,尤其那几年,会销热随着这股东风也渐次地开始流行了起来,成为红极一时的朝阳产业,野蛮生长的势头便如星火燎原之势向全国蔓延开来,许多有头脑的流氓地痞,瞬间就嗅到了这个千载难逢的商机,只是一两年的光景便不费吹灰之力地创造出一个又一个暴富的神迹。
所以对于招人这方面基本没啥要求,这才让刘二苟终于苟活了一份职业。
唐秋菊虽然只是小巷里的一个分店经理,但她也曾是一名骁勇善战的销冠,这让她变得更加的自信,所以自然而然地便独创出了仅属于她自己的一套成功方法论:会不会卖不重要,重要的是听话照做。她说这是大老板对她说的话,她如实地便把这句话奉为了真理。
成者王侯
那些本来就是社会上的渣子,摇身一变却成了这座城市屈指可数的首富们,头脑自然就更清晰了,深知此行是服务产业,如何才能把那些退休的老干部和老有钱的人们当成自己的摇钱树,他们像取到了真经抓住了重点,为了让那些摇钱树能够永远摇下钱来,遂开启了堂会,拜起了师门,让那些销冠们在堂前三拜九叩,然后案前烧香,这样大老板便堂而皇之地当上了他们所谓的师傅。
那些所谓的销冠们因为挣到了他们从未挣到的钱,所以也是投桃报李,摇身一变就成为那些首富的徒弟了。
经过这样的认可后,所以每次当她说出‘听话照做’那句话的时候,好像顿时便使她的精神内核无比丰满和自信了起来,按照她的这个方法去执行,第一场会销下来,果然没有让她失望。
刘二苟不仅卖了四单冬虫夏草挣了四千六百块,而且还积累了四个铁粉,这让唐秋菊很是满意,但是好景不长,第二个月他就挂了零,第三个月好容易才卖了两单,转过头又被顾客给退了,等于又白忙活了一场,还是挂零。
刚开始她还对刘二苟信心满满,转眼却又让她愁上眉梢。
幸好天降猛男赵宏俊,那小子长得又高又帅,尽管并不怎么会说话,但是却卖得极好,而且第二个月还卖了个爆款,以一百三十单的成绩冲上了全公司的销冠王。
公司为了这次大卖还开了场表彰大会,不仅给他发了奖金,而且还发了一台冰箱,这让坐在台下的唐秋菊也转悲为喜,乐上眉梢,好像比谁都高兴,刘二苟却见她满脸的笑容如同盛开了桃花。
看他们站在一起简直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可是人家早就成婚,老婆虽然并不怎么漂亮,但是姓赵的却是忠贞不贰,奈何她有心做那藤绕树,无奈郎心如铁,妾身满腔真心尽错付。
然而就算如此,还是让刘二苟生了不少飞醋,
因为来这个团队中的人算来也有一个排了,似乎每个人都比刘二苟卖得好还帅。
其中有一个小子,名字他忘记了,但是他的作为却让他耿耿于怀。
那是在一次开会给大家布置任务时,唐秋菊竟然大发色心地自言自语道:“我这几天不知怎得两个肩膀老是有点酸痛。”那小子仿佛心照不宣,竟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手就去给她按肩,又去帮她垂背,当时惊讶得所有人都吸气宁声。
而且在出门的时候,那小子竟然大摇大摆地去挎唐秋菊的胳膊,好像在宣示主权,把刘二苟气得肺子都要炸裂,但是他却没有上前阻止,而是像一只温顺的狗一样在不远处望着,任由他们走远,可是不知怎的他们竟然没成,这足实让刘二苟有些纳罕。
要说刘二苟长得丑,但是闭上嘴还是挺好看的,那小子就不同了,不仅长得丑,晚上见了却如同鬼一般的难看,而且满嘴跑火车,还一肚子脏话。
也许因为这个原因吧,那小子过几天就不干了。
然而刘二苟也不是一无是处,在努力发单的时候,一个长着两颗鬼牙,梳着荷叶头的漂亮女孩靠近了他,在他面前耍乖,非要让他腾地方,又叫他帮她发单子。
刘二苟不懂什么叫走桃花运,像一个初入社会的白痴,看不懂那个女孩的心思,不解那个女孩的风情也就罢了,结果大吵了起来,随后护花使者驾到,同他来了一场英雄对决,谁赢谁输没看出来,他只记得那个男孩比他矮上半头,皮肤还算白净,就是风韵比刘二苟差了一些,最后却成全了一段英雄救美的传说。
在经历了一系列的心理打击之后,刘二苟变得更加地自卑。为了摆脱这种自卑,他比以前更加努力了。他试图通过不断努力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但内心的自卑感却始终难以消散。他越努力,反而越显得不自信,这种矛盾的心理状态让他感到更加的痛苦。
从牵手开始
他不知道何时喜欢上了她,直到有一次他们路过一条宽宽的大马路,一辆大货车直接向他们飞奔而来,他毫不犹豫地便牵上了她那纤长而又丰润的手,跑到了马路的对面。
又跑了几步才放下,感觉是那样的丝滑而又自然地放开了,逗得她笑个没完,而且还说:“刘哥牵我的手了。”
但是当时他却没感觉出什么,可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却更离不开她了。
如果说婚姻像是一次长跑,那么爱情就如同一剂毒药,那时却牵绊住了他,然而此时的他也不过是牵了一下手而已,(如同猪八戒吃人参果,又能品出什么味道。)但是却把他的魂一下便给带走了,让他在迷离阑珊的感情中不能自拔。
当然,再说会销这件事上,随着那几年大卖以后,各地的保健品店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那些年有许多老人如同修仙一般,迷上了这种迎来送往的氛围。
喜欢这些年轻人给这些有钱的老人们过生日,洗脚,喜欢他们跪在地上管他们叫一声爸或者妈,喜欢他或她们抱着他们哭哭啼啼委屈的样子……
那些老人们仿佛一下子就找到了离别已久的儿女,有的单亲老人们甚至卖房子或者抵押劳保证也要参加这种活动。
当然这些都是之前发生过的事情,刘二苟就像听故事一样,因为没有切身体会,所以只能觉得不可思议或者感到意外。
渐渐地会销卖保健品便吃不开了,因为每一次开会时就有家属举报,有些讲师害怕得都不敢讲了,甚至有些还被抓了起来,会销行业从此便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当然就算如此,那一年北城的大老板还是卖了三个亿,转眼翻身就蜕变成了北城红极一时的老大。
唐秋菊那年也赚了一笔不菲的收入,开团拜会时也很是热闹,整个宴会厅摆满了酒席,刘二苟见她到处敬酒,一时风光无限。
在酒后他还跟在她的身后,给她打车,送她回家,在下车后,她满脸绯红却对他道:“你回去吧。”
然后却脚不歪,身不斜地渐渐地走远,虽然嘴上说着胡话,但心里却仿佛很是清楚。
刘二苟后来翻出那时开团拜会时拍下的照片,发现她在人群里并不出众,高高的颧骨和黑瘦的脸庞在镜头前显得极为失色。为了遮掩这一切,她涂了一层厚厚的粉底,然而在灯光下却显得有些夸张。然而,一年后他却发现她真的变漂亮了,不仅皮肤变白,而且面庞的轮廓线条也非常清晰,说不上倾城倾国,但却足可以称得上佳丽。刘二苟惊叹于她的变化,感觉女人真是善变,越变越好看。也许是因为手机的拍照效果,也许是因为她有钱了吧。
然而当时的刘二苟却浑然不知,因为他坐在那里与她比起来也黑得如出一辙。
可是那一刻他望着她的背影,心底平静的湖面却仿佛泛起无限的涟漪。
不仅憧憬着未来,还对唐秋菊更加地喜欢了。
待过年回家时他像丢了魂一样想着唐秋菊,单相思谁懂啊?过年本来是合家团圆的好事,他却躲在一边拿着手机闷闷不乐,每次都小心翼翼地给她发微信,她却迟迟不回,看到的也不过只有一个字:哦哦哦啊啊啊的回复,总能引起他各种联想,各种抱怨和各种嫉妒……
在别人都是满脸笑语盈盈的新年里,却成了对他的另一种煎熬,在这种有如万年的等待之后,还要熬过十五,终于才放完了假,他又如期见到了她,可是见到她时,他虽然两眼放光,但是她却平常如故。
过完年以后会销的形势也是急转直下,大老板终于下定决心开始更换模式,由大会变成了开小会,由仙人跳,变成了直销,讲师把这种方式叫做洗白。
唐秋菊又在大老板的授意下张罗着开了三家店,椅子也摆得满满当当,开始还发鸡蛋,后来改成发大米白面,由三四天组织人员,七天一个流程,延长到十五天宣讲互动,联络感情,然后甄别筛选意向顾客,结果却并没有什么起色。
但是早春天气却是如此的好,刘二苟的心情也是如此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