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空姐乘坐滴滴遇害一事,近日在网上热议不断,大家在谴责痛斥罪犯的同时,是不是也该讨论下事件发生的根源,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那我就引个线先!
首先,我觉得不能全盘否定网约车的安全性,更不能否定网约车的存在性!
毕竟网约车司机加害乘客,这是小概率事件,而且网约车的出现,着实为人们的出行提高很多效率。这应该是互联网和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我们不能因此给它贴上不安全,不能存在的标签!我们应该去思索如何让它更安全,如何让它更合理存在!
其次,车主入驻资格审查的问题!
如果半夜有个陌生的车主让你坐车,十有八九你会拒绝,可是你为什么会在半夜叫滴滴呢,尽管你和车主也是不认识?原因很简单,滴滴是个公司,你信任它!所以滴滴需要承担起这份信任,对得起这份信任,企业不只是盈利,还要有相应的社会责任,不然,将没有存在的必要!
虽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是滴滴你有甄别、审核车主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因为你一家独大,你就敷衍,就有你狡猾!越是这样的企业越是需要严加监管,需要倾家荡产的重罚!不然,就好比他饭后剔牙,剔除了污秽,继续吃肉!
第三,制度跟不上,制约是奢望!
我们是法治社会,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得有相应行为准则,不然,谈什么制约,天方夜谭!
滴滴公司的审核不严,制度也存在着诸多漏洞,政府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去监管?出了事情不能光把滴滴推到风口浪尖,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更大,作为新兴产业的审批者,作为新兴产业的监管者,懒政,不作为这是最典型的体现!
不管怎样,滴滴已经拿出自己的姿态,政府的相关部门,我们可是一直在等,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