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到有人说家事案件简单,言外之意是说家事案件不需要技术含量,但大家又都不喜欢做家事案件,法官如此,律师也是如此,这又是为什么呢?
诚然,家事案件的法律关系不算复杂,法律关系简单的事还要诉讼,说明什么?说明矛盾很大甚至容易激化。这样的案件除了考验法官的业务能力,更考验法官化解矛盾的能力。离婚案件中如何把有裂痕的婚姻修补好,如何让死亡婚姻和平解体;继承案件中如何让兄弟姐妹摈弃前嫌,让亲情战胜物欲;抚养权纠纷中如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等等一系列问题,都不是一判了之的事。
有这么一个故事 ,说有一个医生,自称擅长外科。有一个副将从前线回来,被乱箭射中,深入到肌肉里了,请那医生医治。医生就拿剪刀剪去了箭,然后跪在地上讨要酬劳。副将说:“箭头还在肌肉里,请先医治。”医生说:“这是内科的事,你不应该要求我”。如果法官对矛盾重重的家事案件不去了解矛盾根源,不用心化解矛盾,而是机械的依据法律规定判决,这跟故事中的外科医生又有什么区别呢?
家事大如天,家事案件不简单,要做好家事案件,除了要有理论基础更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家和万事兴,家庭和睦了社会才能和谐,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