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众人可望而不可及的神坛跌落,只是一瞬间的事。
故事的开始,一个满怀斗志的少年准备在NBA大展身手,结果在选秀前夜接到来自芝加哥公牛的电话:我们非常想用状元签签下你,前提是你和你的哥哥们断绝关系。罗斯三个哥哥的黑帮背景让公牛管理层有所顾忌,但电话中等来的是罗斯斩钉截铁的回答:如果是因为我哥哥,那你们就别选我!
那时,20岁的罗斯意气风发。他有这样的自信,凭借他在孟菲斯大学展露的天赋,公牛不签他会是整座城市的损失。
不知是不是被罗斯家庭的团结所打动,2008年6月27日,在纽约的麦迪逊广场花园,斯特恩老爷子宣布:芝加哥公牛用第一顺位选中来自孟菲斯大学的德里克·罗斯。
状元身登陆联盟,新秀赛季出战81场比赛,在几乎满勤的情况下场均出战37分钟,砍下16.8分外加6.3次助攻。用解说里常用的一句话,“罗斯的职业生涯打出了完美的开局”。那时不止芝加哥的球迷,所有人都开始关注这个寸头小伙,在这位鲜衣怒马的红衣少年身上,他们看到了曾经那位身披23号战袍在联盟中大杀四方——乔老爷的些许影子。简而言之,罗斯身上承担的不止是他个人的篮球梦想,他肩负着芝加哥人对于球队重新崛起的全部希望。
新秀赛季便带领球队以东部第7的身份杀入季后赛,和绿军鏖战7场才分出胜负,在同届的威少和乐福还在为不能进入季后赛而苦恼时,罗斯犹如横空出世的天神一般,不断给卫冕冠军凯尔特人制造麻烦。
罗斯在进入联盟后不断用自己的爆炸的天赋刷新人们的认知,2010-11赛季场均25分4.1篮板7.7助攻的罗斯在进入联盟仅两年后就成为了联盟历史上最年轻的MVP。风城玫瑰的绽放让公牛不仅以62胜的常规赛战绩高居榜首,还帮助球队在13年后重返东决舞台。故事说到这,如果按照既定的剧本发展,又一个天之骄子,联盟门面的诞生。
可世事难料,正当芝加哥人憧憬着美好未来,伤病不仅把罗斯拉下神坛,公牛的振兴也随着当家球星的陨落无奈化为泡影。2012-14年,左膝交叉韧带撕裂和右膝半月板撕裂两大毁灭性伤病让所有球迷万念俱灰,那时候媒体谈论的不是德里克·罗斯会以何种姿态回归,而是他能否继续打球?
命运?去TM的命运!
哪怕卑微到尘埃里!哪怕失去我引以为傲的速度和爆发力!哪怕我只是一个拿着底薪的替补!我仍然没有放弃我的篮球梦。
我不甘心啊!我也曾梦想我能在大伤归来后上演涅槃重生,可两膝上5次手术留下的疤痕不会说谎,我的弹跳大不如前!我的速度大不如前!我的一切都大不如前!我不是那个无所不能的德里克·罗斯了!我感受不到对手的畏惧,他们不再惧怕我的突破,我的上篮,甚至我的投射,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我再也做不出高速变向后直杀篮下的炸框表现了!
我不甘心啊!我是状元,是最年轻的MVP,是芝加哥的王!我痛啊!在拍摄纪录片时我的经纪人告诉我被球队交易,在镜头面前我不争气的流下眼泪,那一刻我的大脑空白。我以为我是芝加哥人的希望,能够带领球队重夺辉煌,可一切在伤病面前都显得那么可笑,我只是个任人摆布的商品。
我真的不甘心啊!我渴望能在纽约重迎绽放,不论是我对于顶薪的渴求还是成绩的渴望,我都不甘心自己止步于此,可事实证明,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可以弥补,我失去的天赋让我不再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领袖。
合同结束,骑士用底薪签下了我,我渴望在詹姆斯的身边有所作为,哪怕只是以一个替补的身份。可是仅过了半个赛季,球队发现我只是他们的阵容中可有可无的存在,我开始流浪。有时候真的感慨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曾经我是芝加哥用来招募詹姆斯的最强吸引,现在却在他的球队没有一席之地。
之后我来到明尼苏达,在这里我终于和我的恩师锡伯杜重新携手,我渴望在他的手下,在我熟悉的队友吉米·巴特勒身边打出名堂。我成为了杰夫·蒂格的替补,说实话我已经没有以前的那股心气儿了,我只想健健康康的多打几年球,而不是黯然的消逝在球迷的视野中。我唯一欣慰的就是我的伤病给了巴特勒机会,现在的他已经成长为一名非常优秀的球员,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太迫切的想当老大,在这支森林狼他谁都看不上,他嫌所有人都不够努力,我这个老大哥现在的身份也说不上什么话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犹他爵士呼啸而来,巴不得来捏我们这个软柿子,巴特勒轮休,蒂格不打,从赛前这场比赛就盖棺定论——森林狼输定了!但我不服!那场球我被推到首发位置,球都来到了我手上,我好像找回当初那种感觉了,我不知疲倦的杀向篮下,最后我砍下了50分。赛后,我哭了!回望这8年的职业生涯,我一次又一次想要追上曾经的自己,可现实让两个“我”的距离越来越远,我开始妥协,开始接受现在的自己,既然当不了领袖成不了巨星,我就干好替补该干的事情。在这个夜晚,似乎是上帝的垂怜,我好像又成为了那个“我”,在进攻端的我无所不能,只不过把曾经的暴扣变成了现在的拉杆、抛投以及挡拆完的中远距离跳投……
这个赛季,活塞给了我一份2年1500万的合同,我投入了全新的挑战。在交易走德拉蒙德之后,活塞正式陷入重建,而管理层给我的任务就是以身作则培养新人,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他们。很开心看到这群小伙子和教练都很喜欢我,在我陷入交易绯闻时“打死不放人”的态度也让我开始爱上底特律这支球队。凯西教练非常信任我,把我看作是建立活塞球队文化的重要拼图,我一定会不遗余力的贡献自己。
我的故事,未完待续……
少年仍未老,岁月忽已暮。
把思绪拉回当下,各位,这里是阿浩本浩。之所以用第一人称去讲述罗斯的故事,是希望大家能够代入到那个情景,体会那种从神坛跌落,壮志难酬的悲愤与无奈。说实话,已过而立的罗斯真的不年轻了,我不会欺骗自己说他还有时间去证明自己,还能到达一个新的高度。我看过太多的文章去写罗斯涅槃重生,其实回望罗斯的职业生涯,你会发觉他的起点实在太高了,客观来说在经历如此大伤的情况下能够重新打球已是不易,我们还能奢望什么呢?每次打开电视,能够看到德里克·罗斯还能健康的在场上打球,去决定一场比赛的走势,去争取能不能拿下更高的分数,对于喜爱他的球迷而言已是最大的满足。
花无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此时满上三杯,一杯敬自己!一杯敬罗斯!一杯敬让我们不得不妥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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