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故事的主角是本地的一名商业奇才,名叫“肥仔”。
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功成名就,在本地很有名气。
关于他白手起家创业的故事,我是在家里的老人口中得知的。年轻时候的“肥仔”是一个杀猪卖肉的,身上纹了一条大龙,一身横膘,看起来很凶。不过他卖的肉很新鲜,价格公道,从不缺秤,所以大家都喜欢去他那里买肉,并称他为“肥仔”。
当然啦,我对他的印象,就只有小时候,他创业成功开办的大超市里琳琅满目的零食,以及每年正月15,16,他都会买很多烟花,在自家超市门口,从晚上7点钟,放到11点钟,整个镇上的人都会去他家门口看烟花。这也给“年”增加了几分韵味。
记忆中,大概是小学3年级,邻居们聚在一起议论:“肥仔把他老婆打死了,用皮鞭打了200鞭子,打的他老婆的肉和骨头都分离了。”
也有人说:“肥仔的老婆保养的特别好,身材也很好,不过肥仔不知足,找了小三,被老婆发现了,二肥就在大街上把老婆打死了。”
懵懵懂懂我,意识到肥仔杀人了。星期天,我跑去肥仔的超市,发现超市也已经关门了。从那以后,每年过年,再也没有很多烟花看了。
关于案件的判决,坊间传闻是这样子的:“肥仔给了老丈人20万,让老丈人撤诉,这件刑事案件最终以民事调解结束。”
肥仔的超市呢,据说,他在杀人之后,立马转让给了他姐姐,被警察查封一个月之后,又重新换了一个名字开张了。
超市解封的时候,里面的所有肉类,都腐烂了,超市里面全都是苍蝇。这件事情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说,这是肥仔的老婆,死不瞑目,回来报复肥仔了。从那以后,超市虽然重新开张,但是门可罗雀,无论怎么降价出售,也很少有人去买东西了。
而“肥仔”呢,故事的主人公,一般都是有美好的结局的,“肥仔”把超市转给姐姐,带着小三搬到了市区去住,并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