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最近在怀旧,你留恋那天在破旧的小卖铺买的两毛钱三个的泡泡糖,你怀旧的是大太阳底下去偷邻居家李大爷的西瓜。泡泡糖吃完了,连渣也早就随着时间灰飞烟灭,李大爷也没在种西瓜,颤颤巍巍的在家门口费劲的抽着散花。就连你,也从板寸头小疯子变成了青丝如瀑的假淑女。
昨天下班回来我躺在沙发上,说累死了,我还是像以前那样撒娇装委屈,妈妈突然说,你今年不小了,也有二十多了,我语塞之后说,那也还是个孩子。我妈就开始了革命式的教育,最终还是以我不抛弃不放弃而停止。
我哥的婚礼定在了今年十一,我回想我们在一起的二十年里,从我在我妈肚子里算起,而他却比我多吃了四年的饭,所以我刚出生的时候就遭到了他的嫌弃,理由竟然是我不是男孩,不能陪他打架,这也算是一种对我的肯定吧,所以我俩第一张合照里,还不会走路的我站在妈妈的腿上,哥哥在我旁边,而我的手却在他的头发上,妈妈说我拽的很紧,扯不开,我想我这是在示威。我二十年里明明演的就是个姐姐的角色,而他却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小孩,长不大的小孩这会终于要长大了,他们下周就要拍婚纱了。以后他的会对他要负责的人做出一辈子的努力,他的孩子,他的一切,嗯,不过反正我们都是一起的,他的就是我的,不过我的还是我的。
让我有点难受的是和我一起上班的那个姐姐昨天走了,一个月我们相处的很愉快,工作做不完她会帮我一起,会拿餐,会一切地方的照顾我。她很厉害哦,英语系的,而且这个月就要去燕焦教书了,而且是初中英语呢,在我的认知里,会英语的都是大神,尤其是还能学英语专业的,不过也不遗憾,总之,英雄江湖再见。
生活杂记,但愿吧,能活成自己最讨厌的人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