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比较大的一件事应该是范冰冰被查处了,税务部门公布了案情,范冰冰被责令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8亿余元。这么大的数额,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真的是天文数字。但是很多人,还是有所疑问,为何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这个是一视同仁的,无论是什么身份人物,像娱乐圈高收入的人群,更是应该要积极的依法缴税,固然事物的价格是有市场决定的,但是也并不是高价格就一定代表着高价值,娱乐圈的明星高片酬高收入,极大的占比整个片子的投资,从某一方面来讲,也就意味着真正用于作品的投入势必会少了,也就意味着作品会被打折。
原本给予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丰富的精神文明生活的作品,却硬生生变成谋取暴利的转嫁品而已。对于范冰冰的巨额罚单,那么依据法律法规应该怎么解读呢?
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偷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从其罚款数字上来看,政府对于‘阴阳合同’的严厉态度还是不容侵犯的,必须严惩,但是又不追究刑事责任,那又是为什么呢?
我国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同时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范冰冰毕竟是初犯,若及时补交罚款,还是给予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想必,这只是个开始,也是给娱乐圈偷税漏税敲响了警钟。据相关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
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如此才能造就相对的公平环境,整个社会才会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