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员工的欠薪最后变成债转股,这里面的套路到底有多深?
我2017年3月份入职一家上海的电商公司(暂时命名为A),在A公司做了3个月,但是从第二个月开始按照劳动合同的日期发薪水已经有了1-2天的拖延,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公司不靠谱,果断于5月份离职。
昨天在微信群聊里面发现公司要在11月解除和所有员工的劳务关系,并且社保缴纳到10月份。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就是贴出来的告示显示必须要求所有员工要在离职的时候签署债转股同意书,也就是按照拖欠薪水的金额将款项折算成B公司的股份(B公司也还是A公司老板和股东的另外一家公司)。并且说明要老板们会继续努力将公司B经营好来让所有员工享受公司B带来的收益……
看到这里,我简直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原来这TM的也可以?
首先,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签债转股的同意书? 你信不信劳动法告死你。
其次,就算签了,新公司B财务做个3年直接破产,不就完蛋了,股东的权益是有限的,是直接可以被折算为0的。这样逃避给员工的欠薪行为简直就是不要脸。
面对这个我自己亲身经历的公司的情况,我表示,就算在我国最现代化的城市,上海,也在发生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骗局和手段,竟然就是为了逃避欠我们员工的薪水……
想想都可怕……
微信群里面的消息就没办法一一发出了,但是他们有的人也是跟了这家公司3年以上的老员工了,而且这些老员工,有的从今年1月份开始就没有薪水了。
更不要说那些新员工,只工作了1-2年,都没有什么积蓄的年轻人,半年没有薪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讨回来…… 然后为了生存(活)只能找家里和朋友接济,完全无法保证自己的作为一个工作了的人的自食其力的状态…… 更给了这些初来乍到的年轻人狠狠的一棒,见识到了这个社会和一些企业的阴暗角落。
这里给大家一些我个人关于企业是否靠谱的几点观点,希望可以帮到所有的年轻人:
1 企业无法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日期按时付薪水(非常有问题)
2 企业不按时缴纳社保(请直接转身离开,去劳动仲裁)
3 熟悉劳动法的基本条款,劳动合同不能违背劳动法的规定,如果违背,以劳动法为准。
4 拖欠的薪水必须以现金的方式去支付,强制签署债转股是违法的。
5 公司股份没有上市,越小的公司,流动性和价值越低。(难买,不值钱)
6 债转股协议是可以逃避对应的员工那一部分责任的,公司对员工的责任和对股东的责任是不一样的。
7 公司不能无故辞退员工,即使你在试用期。
希望这些能帮助那些初出茅庐的年轻人。
人生就是无数的选择,不怕选错,而是怕不知道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