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玫瑰静静的躺在路旁,她是被一个表白失败的小男孩儿随意丢弃的。
她的花瓣散落在身旁,若有似无的香味充满悲伤,烈日穿过树叶的阴影灼烧在她身上,她的刺开始变得柔软。
玫瑰不远处的无花果看到了她。
“喂,你长得真好看,就是看起来有点忧郁,精神点,伙计!”
玫瑰没有回答无花果的话,只是侧目看了看那个有点其貌不扬的家伙,他光秃秃的,坚硬的外壳像刷了一层漆皮。
虽然没得到回应,但无花果并没有放弃,他继续追问道:“我叫无花果,你叫什么啊?”“我喜欢看朝霞和落日,你呢?”“对了,我不太喜欢露水,因为他会把我弄得湿漉漉的。”……
耐不住无花果锲而不舍的提问,玫瑰回答道:“玫瑰,我叫玫瑰。”
“你终于肯同我讲话了,玫瑰,你的名字真好听,和你美丽的外表真相配。”
“你为什么叫无花果,是因为不会开花吗?”玫瑰看向无花果,反问道。
“这是世人对我们的误称啦,我们是开花的,只不过开在外壳里面。不过没关系,自己的美丽只自己知道就好。”
“自己的美丽自己知道就好。”玫瑰有些麻木的重复道。
荒野中最美丽的花往往是最先被采撷的,玫瑰就是如此。
而人类为了满足他们的贪欲,甚至会将他们带离原本生长的地方,放到花圃里圈养起来,精心照料,然后等他们生长到最美的时刻,无情夺去他们的生命。再用他们苟延残喘的尸体代表人类口中各色的爱情。
“我大概不会看到今天的落日了。”
太阳西斜,玫瑰不再美丽。
几天后,有个妇人经过路旁,踩落了玫瑰花枝上的刺。
还顺手摘走了正值花期的无花果,
在日落之前吃进了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