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疑老公出G,趁着丈夫洗澡时候,偷看了丈夫的手机聊天记录,结果这下可好了,从微信聊天记录中看到了很多辣眼睛的聊天记录,还有支付给别人的款项,从几千一次到上万元一次,于是感觉这日子真到头了,于是再也不将就非得离婚。而丈夫觉得好亏,偷看我的聊天记录,这是侵犯我的隐私权啊。
偷看配偶的手机的行为是否违法,这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呢?我们先来看看法律条文:
一、手机信息是否属于隐私?
《民法典》第1032条【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从这个规定来看,个人的手机里的信息是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一个人手机里的私密信息,毫无疑问手机里的私人信息是个人的隐私。
二、未经同意偷看手机信息,算不算侵犯隐私权呢?
这个问题还得回到法律条文中来。
《民法典》第1033条【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以上行为均属于隐私权的侵害行为,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来,夫妻之间因为共同生活,夫妻二人世界的秘密、隐私,有关这个家庭内部的各种秘密、隐私,基本上都是这个家庭的隐私。但是,不排除一方确实干扰对方的私密活动,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只是现实当中,基本上很少有夫妻之间在偷看了对方的聊天记录等信息后还要公之于众等等。这个也是夫妻关系的特别之处!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所谓的“忠实”就是忠诚老实、心地坦诚,实话实说,不向对方故意隐瞒。对于夫妻双方来说,要做到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两个人一定是利益共同体,不得损害对方的利益。如果每个人都隐藏在自己的世界里,似乎谈不上“忠实”,但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双方也要彼此“尊重”,所以,看对方聊天记录这个问题真的不是法律能规定明确的,毕竟清官都难断家务事啊,“臣妾”太难了。
三、现实中该不该看对方的手机聊天记录呢?
上市公司的高管小美最近跟老公吵的厉害,因为她总感觉老公不信任她,有一天晚上两口子吵的不可开交的时候,就逼着她把手机打开给老公看,否则就是感情不真肯定有别的“想法”。小美当时的想法是“妈的,假期都加班快被累死了,哪有什么“想法”,回家还要被盘问,这日子真的没法过了”。
还有前面提到的那个例子,最终两个人走向了离婚的结局。其实他们有着将近年的夫妻,两个子女都已经成年,以前妻子只是偶尔听说男方在外面应酬可能有女人往身上贴,然后基本上吵几句也就继续生活了。可是这次妻子亲自看过各种各样的聊天记录后,尤其是看到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就那样支付给别人就再也忍受不住了,大哭一场后默默的委托律师准备好了一切,等到男方接到离婚诉讼的传票时候还觉得老婆就是跟她生气一定会回来的,然而一切都已经晚了,最终两人分道扬镳离婚了。
现实中,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咨询,大多是因为一方太关注细节觉得没有安全感就要去查看对方的手机聊天记录,结果一不小心就发现了重大秘密揭露了对方的谎言。
个人觉得,当一个人怀疑对方变心的时候,翻对方的手机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对方真的变心了,伤心欲绝的只有你自己而已;而对方没有变心,那么你们之间从此就会出现信任危机。
翻看手机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举动,但是它背后牵扯到的东西可能远远超出你所料。一次的不信任,可能会导致彼此之间再也没办法像从前那般真诚地去看待对方,这样的信任危机只会让彼此的关系变得愈发紧张。
再回到现实中,夫妻二人相处还是要互相坦诚,且彼此信任,彼此尊重。千万不要执拗的查看对方手机聊天记录,可以择恰当实际坦诚的告诉对方自己的困惑或者进行沟通,了解到两个人之间相处的根本问题,否则这种查看聊天记录的“不见棺材不落泪”行为就是人性中的执着,会破坏一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