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得一词#2017第二十五天
幸福
在美国《独立宣言》里写着的是保障“追求”幸福的权利,而不是“享有”幸福的权利。这就和生存权与自由权不同了。一词之差代表的意思是什么呢,第一,它意味着“幸福”是要自己去努力争取的,而不是生来就拥有的。第二,幸福的标准是动态的不是一成不变的,这才会要求我们去追,而不是简单的前往。本来,根据生命科学的说法,幸福与否是我们身体各种感觉的总和,是对内的,而非对外的。理解了以上几点,我们就会明白哥斯达尼加的幸福指数要高于人均收入搞出他们几倍的新加坡的幸福指数。其实幸福真的不远,它就在我们自己的心里。当我们追求GDP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应该考虑一下GDH呢?(H是happ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