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中,有时会有“砰”的那一瞬——电光石火间爱上对方。可能是一见钟情,也可能是相处几次后的某一刻,忽然背景消失,眼前的世界里唯有TA,或者TA突然放光,那么耀眼,你如此心动,局促不安,目光难移。
这一瞬虽美好,但可遇不可求。更重要的是,这一瞬并非爱的鉴定标准。有这一瞬,不一定就是真爱;没有这一瞬,不代表就不是对的那个人。
在爱情里,光靠“感觉”,是靠不住的。
感觉,如大海上的波浪,潮起潮落,不断变化,无法长久维持原状。即使再真挚深刻的爱情,也不可能一直保持最初的悸动。情感,一定是要发展转变的。
因为最初的心动感觉就认定是真爱,即使再痛苦也紧抓不放;因为来电的感觉不再,便认为不爱了而分手——这两者都算不得成熟的爱情态度。
再者,那一瞬的感觉并不一定有多么神圣。很可能,只是一种生物本能。故不必上升到“命运”之类的宿命笃定,画地为牢,困己困人。
爱情,不仅要奉上心,跟着感觉走,也要带着脑,循着道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