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扬对此的反应是冷冰冰的。她的嘴唇冷冰冰,对爱抚也毫无反应。等到我毛手毛脚给她解扣子时,她把我推开,自己把衣服一件件脱下来,叠好放在一边,自己直挺挺躺在草地上。”
这是书中描写陈清扬与王二第一次鱼水之欢时的语句。不管是与王二出于伟大友谊所发生的此种行为,还是与具有夫妻之实的丈夫,陈清扬似乎对这件事没有什么反应或者从中获得什么快感。读到这里我很自然的认为陈清扬是个没有性欲的人。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
这是王二二十一岁生日的生日愿望。王二,一个来自北京的知青,或者说地痞流氓更合适些。他从来不会对自己的欲望加以掩盖,甚至认为自己永远不会像锤骟之牛一样,能够永远的生猛下去。王二不甘心自己二十一岁仍然是个童男,他渴望与陈清扬发生关系。最后,他以伟大的友谊为借口,达成了自己的目标。至于这伟大的友谊是否纯洁,我认为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第一次发生关系时,王二被陈清扬扇了个耳光,便要走。陈清扬拽住了王二,理由正是伟大的友谊。
这让我相信“伟大的友谊”并非单纯是王二的借口,同时它也是陈清扬与王二发生关系的借口。陈清扬一直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因为他觉得自己与王二发生关系是出于伟大的友谊,而非出于性欲。
书中反复写道陈清扬不愿见到王二那玩意,认为那玩意丑陋无比。我觉得王二那玩意代表欲望,而陈清扬无法直视那玩意是因为陈清扬无法直视自己的欲望。
“风从衣服下面吹进来,吹过她的性敏感带,那时她感到的性欲,就如风一样捉摸不定。”这是陈清扬自述上山去找王二的感受,我想这时陈清扬能感受到自己的压抑的欲望正在尝试浮出水面。只是这感受还不够真切罢了。
“这时陈清扬的呻吟就像泛滥的洪水,在屋里蔓延。我为此所惊,伏下身不动。可是她说,快,混蛋,还拧我的腿。等我“快”了以后,阵阵震颤就像从地心传来。后来她说她觉得自己罪孽深重,早晚要遭报应。”
为什么陈清扬觉得自己罪孽深重,早晚要遭报应?就在于他说,快。陈清扬发现自己与王二发生关系是单纯的出于欲望,而不是什么狗屁友谊。而陈清扬认为欲望是罪孽的,所以她才说自己早晚要遭报应。
清平山上,王二打了陈清扬两下屁股。陈清扬说这是她最真实的罪孽,因为她发现自己爱上了王二。她再也无法压制自己的欲望了。
读到这,我才发现陈清扬并不是什么无欲望者,她只是把自己的性欲压抑到了极点。其实不只是陈清扬,当时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如此。我这里就不展开来说了。在王二这么一个从不掩饰自己欲望之人的影响下,陈清扬慢慢的释放着自己的欲望。
每次出斗争差之后,陈清扬都会特别渴望,并且心情无比愉悦。这是一种能够自由释放自己欲望的快乐,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快乐本领。
但我想你看到这会和我产生一个相同的想法,欲望真的是罪孽吗?
人性的本质就是欲望,好吃懒做,贪财好色是人类的本性。如果有人试图去掩饰这一点,不免犯了矫饰之罪。这在我看来似乎是更大的罪孽,因为这意味着违背人性。所以欲望本身是谈不上罪孽一说的,相反那些试图掩盖自己欲望的人才需要讨论这种行为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