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今天下午我问睿睿,我可以写你的故事吗?
其实在问之前我就已经差不多写完了,以我们之间的交情我差不多确定她肯定是同意的,但我还是有些忐忑,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把自己的故事公之于众,尤其是,暗恋。
不过,她很快回复了我三个字:“可以呀。”随后又语气轻快的给我发了一条语音,“所以你是要分享失败案例吗?”
昨天凌晨,睿睿找到我,跟我说,她决定要放弃暗恋了。
“我每隔一段时间就想要不要放弃,但是却放不下,结果越来越喜欢。”
“我除了表白什么都做了,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啊。有种喜欢叫做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你,唯独你不知道。爱情实在太过于奇妙,它可以演员众多关系复杂像是一场大型话剧,却又可以孤单只影是一个人的独角戏。暗恋的悲惨写在了它的名字里,暗字说明了一切,它只属于黑暗,见不得光明。
我还记得国庆她将要离开成都的前一天晚上,我和她瘫在速8的床上聊人生。我劝她,既然都这么喜欢了,这么不可自拔了,为什么不去表白呢,不管是好是坏,一了百了。她盯着手机玩王者荣耀手指一直没有停下来,“可是那样就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友情和爱情的界定在我看来一直都是模糊不清,尤其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装傻,一个死撑,网络上说的确定关系之前那美好的小暧昧只存在于那种双向暗恋的幸运儿中。和世间许多其他的事物规律一样,不能明说的秘密总是带着属于它的锋利,在不经意间划得你遍体凌伤。
你我本无缘,全靠我死撑。
但是人不是机器,人是会累的啊。当初她那么放不下的那个人,她现在要选择放弃了。
如果你相信网络上那段“真正的离开是最安静的”,那你一定没有经历过暗恋。暗恋像是一场地下游击战,隐秘、无声却又惨烈。你既不记得它的开始,也不知晓它的结束。
我从不认为,有哪一段感情可以用失败来形容。
就像那句很老的话所说的,“你所经历的一切都将成为你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你将会遇到更好的,我坚信。
二
在众多成语中,我偏爱众生百态这个词。它像是一幅内容异常丰富的画,包罗万象,无奇不有。
在睿睿决定放弃暗恋的那一天,我队里的另外一个孩子则成功脱单。在我问到他可否写一些他的故事的时候,沉浸在恋爱的春风中的他像个傻子一样的问我:“什么?”
好了,我觉得我必须要在这里好好感谢一下那个女孩子,照顾我家傻儿子你真是辛苦了。
二岁今天脱单了。
和那个从七夕开始就频繁出现在我们群的聊天记录里的学妹。
作为他的娘家人,请允许我先发表一下获奖感言伤感一下孩子的成长,果然是女大不中留么?想当年我们的二岁小朋友是多么的清纯可爱,一心辩论,在赛场上巧舌如簧怼的对面无话可说,现在却沉迷女色,在学妹面前磕磕绊绊说不出一句像样的话。
好了,咱们说正经的。
有人说,喜欢是藏不住的,捂住了嘴,还会从眼睛里跑出来。
而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面对面的交流被大幅度压缩,人际关系都有了新的解释与理解。作为与二岁只是“网络一线牵,珍惜这段缘”的网友,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但是,根据二岁在群里聊天中提及小学妹的频率,嗯,八成是被迷得七荤八素没跑了。三句话不离“小学妹”,出现了一定是小学妹在忙,没出现肯定是去约小学妹了。话里的甜蜜真是羡煞旁人,在我们这样一个单身狗的大群里几乎激起群愤要将他永久禁言。
不过,一帆风顺的爱情根本就能被称之为爱情。前几天网上有一句话很火,“众生皆苦,你是草莓味。”对于二岁来说,有的时候,草莓味也是苦的。
我还记得前几天二岁来找我,十一点整,没有任何征兆的给我发语音,说他很难受。
“我把她删了。”这是原话,语气平淡,就好像在说我今天又把我们的论给推了一样。他和学妹认识了这么久,磕磕碰碰,每天聊天吃饭散步,但却一直不清不楚。他本想等等,等等再等等,结果等来的只有伤害。
我只想你一个人,可你却还有其他人。
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具体故事太长,我没有也就不浪费篇幅去梳理,单站在学妹的立场也无可厚非——本就不是男女朋友,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两个都是自由人,自己有权做决定干什么不干什么。
舆论总是习惯给人加上各种条条框框,明明只是别人的私事但却非要挂出来让大众参与。
我原来在给新生讲双重标准时这样说,你追求别的有女朋友的男生叫做真爱,别人追你的男朋友叫做婊子。
人们在骂起别人来都以为自己是神,但自己做错了却用“我也只是一个凡人啊”来为自己辩护。
挺无聊的,不是吗?
三
言归正传,我们说回感情。这东西真是太过于奇妙,说不清谁对谁错,也分不清谁真谁假。渣男与绿茶的界限实在是太过于主观,往往是爱不得,放不下,最后不是怨自己就是恨他人。
所以比起生物中所谓荷尔蒙的原始冲动,我更愿意相信爱是人类在社会化的过程所学习到的一种社会制度。谁天生就会爱他人?每个人在成长学习的过程中总是伤害过他人,又被他人所伤害。在社会活动的过程中,我们无法避免的需要一些共同的契约来维持我们社会的稳定,所以“爱人”也是。
但是情感的复杂也就复杂于此,法律道德约束我们的日常行为,但有什么来约束爱?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句话被很多人在很多场合反复提起,但仔细深究,这就是一句废话。没有谁可以给“喜欢”和“不喜欢”下一个定义,这句话太过于模糊,像是一场辩论赛,很多时候真理不是站在某一方而是站在两者中间,因为模糊,所以正确。社会学过于看重文化对人的影响,可以切割掉了本能,让爱情变得更加理性与冷漠,而生物学中提出的荷尔蒙却放大了原始本能对人的影响,似乎将感情隐隐向着兽性的方向发展了。
我还记得暑假我们队所打过的一场比赛:“爱情因为相信所以看见还是因为看见所以相信”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去查阅资料,甚至下载了很多论文(天哪居然真的有也是不可思议)试图一解爱情的神秘。但遗憾的是,到最后我们都没能总结出哪怕一分半点。没谈过恋爱的自是不懂,谈过的也不敢妄言那就是爱。
爱情实在是太过于神秘,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匆匆一瞥是爱,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同窗三年也是爱,简爱与罗伯特白头偕老是爱,卡西莫多一个人的默默守护也是爱,一见钟情是爱,日久生情也是爱,得我愿是爱,求不得也是爱,所以究竟什么才是爱呢?
到最后我们只得用温瑶的那句名言仓促总结:“关于爱,反反复复的试探,颠来倒去的谈,可是谁能说得清到底什么才是爱呢?”
四
我们没有谁敢说自己摸清了爱情的定义,但却没有人敢否定爱情不是每天都在上演。这也是我感到惊奇的另一个点,世间千百人,怎么偏就这两个人相互对上了眼,相互倾心呢?
人们常说soulmate,灵魂伴侣,似乎在冥冥中定有一个完美的人属于你,他懂你所有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他愿为你遮风挡雨让你从此与孤独无缘,他了解你,爱护你,倾心于你的一切,你们的灵魂在遇到彼此之后才完整。
你相信吗?
也许是我老了吧,我已经不再相信这一套了。世界上没有经历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所有伴侣在契合之外多的是磨合。
兰天风在我和男朋友吵架时这样安慰我说:“我和女朋友刚在一起那一年只干了两件事,分手和复合。”他说,世界上哪有那么好的事,有一个人生来就懂你?我们从小就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不也是有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吗,更何况两个几乎完全独立的人?
每一次吵架,每一次妥协,都是一次情感的加深,小说里所写的第一次见面就爱意爆表终是少见,爱一点一滴的累加才是生活的常态。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爱情就更加不必说了,干柴烈火也好,默默爱慕也好,我在这里讲这么多又有什么意义呢?(只不过是为了凑字数而已)所以不如偶尔相信一下命运的安排,用我们辩手的话来说,就是
番外
不过幸运的是,兜兜转转之后,二岁还是成功的抱得美人归。我们在群里起哄,要他赶快去找小学妹,牵手接吻压马路。
结果,我们发现他就是个傻子。
他说:“我远远的看了她一眼,就开心的唱着歌回去了。”
(不过,也许这就是爱情本来的模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