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说在我很小的时候,还没有上学,就很喜欢写字,喜欢到什么程度呢,地上有写着字的纸片,我都会蹲下来拿树枝一笔一划模仿着写,但这些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我的记忆是在小学一二年级吧,在爸爸的烟盒纸背面写过几首小诗,夹杂着很多拼音,交给老师。我现在还记得那三首有着淡淡烟草味的小诗和硕大的红对勾。
接着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开始看家里的书,那是大人才看的厚厚的小说,白天上课也只有晚上才有时间看,为了不让妈妈看到亮着的灯催我睡觉,夜夜躲在被子里用手电筒看平凡的世界、围城…经常一看就是半夜一点,大概四五年级,我的眼睛意料之中的近视了。
但是很臭美不爱带眼镜,有次被亲戚告状说我没礼貌,见了也不打招呼。天地良心啊,我的能见距离三米开外已经雌雄不分了。为了避免再被人说,笑一笑就当打招呼了,认不认识也无所谓。这就养成了爱笑的习惯。爱笑的女孩运气不会太差,也算爱读书带给我的红利吧。
初中下晚自习,走近路回家总会经过一条黑黑的小路,没有路灯,说不怕是假的,怕的时候我就背壮志凌云气吞山河的诗词给自己壮胆,经常用的是岳飞的怒发冲冠,边背边大步快走回家,想想也是可爱。
初二的时候,我的演讲可厉害了,从来没有拿过第二名,唯一的一次并列第一,是和校长的女儿一起比赛。那篇演讲稿“可爱的正定”登上了正定台的新闻联播,只有几秒,可爸爸已经骄傲到碰到块石头都恨不得跟它炫耀的地步。
初三在最繁重的学业下,我参加了希望之星主持人大赛,作为成人组里年龄最小的参赛选手,初级赛可以拿提前准备好的稿子来赛,再往后就要随机抽签题材,给你一两句话,准备三分钟,你要即兴发挥成几千字的演说…跌跌撞撞赛了记不清多少场,竟然代表河北队打进了全国半决赛,爸爸带我去北京怀柔参加最后的半决赛,我也第一次吃到了麦当劳,还拿回来一个哆啦A梦那个蓝胖子做纪念。对了,前一年的希望之星大赛的冠军成为了电视台的主持人。我甚至还在纠结我是继续读书还是提前做主持人,后来发现我多虑了。
初三快毕业的时候写的一首小诗登上了我们订阅量很大的报纸,拿到了我的第一笔稿费。后来我拿那笔稿费买了一个很精致的速写本,用来画我人生的第一张速写。
高中,终于有了图书馆,就像一个久在沙漠里的人看到了一大片水源,那么多的书可以免费的借阅,但是繁重的学业让我压抑了对书的热爱,看的并没有太多,印象最深的就是三毛和张爱玲。
新概念作文大赛兴起了,电脑还不普及,我在稿纸上一个字一个字写下我的第一篇短篇小说《爱若姿》,投稿了新概念第N届,我的前几届师兄是韩寒,还有郭敬明。当然,无果,不然我可能就去做作家了。小说里我引用了圣经里的经典段落:“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缘分真是妙不可言。
那个时候我写的作文已经被很多人说看不懂了,越看不懂越高级,一眼就看懂的那是小学生作文,读起来无味。我记得常常我们前后桌四个人,大家很认真的听我讲写的什么意思,有什么深意。而我的语文老师每次考试都会叮嘱我,你文采好,只要不跑题,你的作文就能拿高分。那时候我有了才女的称号。
我的大学掉在了钱眼里,整日除了上课就是打工,我对赚钱有了莫名的兴趣,也可能是家庭生活让我有了压力,我学设计的电脑是妈妈卖掉戒指买来的,所以我比其他人对赚钱更有欲望吧。虽然我也曾煞有介事的坐在宿舍上铺,铺开稿纸要写回忆录,但终归有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尴尬,不了了之。我在网上写了些文字,那些字伴随着爸爸的去世和世态炎凉弥漫了挥之不去的忧伤,和柔弱性子里透出来的锋利和刚强。
对了,大学我莫名其妙进了院辩论队,据说是辩论队的领导看到我的一次演讲,觉得我很适合打四辩,就把我收编了。但其实我的性格不喜与人争辩,后来比赛没打几次,印象深的倒是做起了辩论赛的主席主持比赛。
随着越来越多重要的事发生和需要发生,写字变得可有可无,甚至快被我忘记了。
这一晃工作11年了,我才想起来,我曾那么热爱文字,幸好记性差的我没有忘记这些和文字相关的时刻。
写字让我有种掏空自己后又重组的成就感。但文字永远都是稚嫩的,因为我是成长的,而文字会定格在写字的那一瞬间。两个月后再看两个月前的文字,我就已经读不下去了,满满的自恋和煞有介事,就像看几年前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丫头,这是我吗?不过这也是文字的魅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