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薛春燕所在公司债务之法律思考
根据多家官媒报道,西安奔驰维权薛春燕女车主所在公司拖欠商户及员工工资共计575万,股东是否可以被追责?这要从公司法治理结构说起。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该条款规定了公司法两项基本原则,即 公司独立性与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法律责任,而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再看看这位女车主投资的公司的概况:
通过工商查询,薛春艳是上海挑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守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同时又在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夸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公司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10万。
从公司治理结构层面上讲,公司所欠债务,债权人能否以注册资本显著不足为由追究股东的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公司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低于认缴资本的,公司开展与其注册资本不相符的经营活动,这种行为,导致公司巨额债务产生,股东应当补齐所认缴的注册资本。
一、补齐所认购的注册资本,用于偿还公司所欠债务。
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按照认缴登记制度,公司所欠债务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债务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因此,当公司无力偿还债务被裁定破产清算之日或者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之前,公司注册资本应当补齐,股东认缴的部分应当及时补缴。
(一)从司法的救济途径看:当企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向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除了主动债权人主动申请破产清算外,目前在执行程序中,很多地方高院都已出台“执转破”指导性文件,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可操作性的规范文件。
债务人被裁定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的规定,认缴的注册资本应立即缴付,作为股东应立即向债务公司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的规定,若股东以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或者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从行政救济的角度看:
根据《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作为公司股东应当在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根据《最高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股东应以个人财产承担公司认缴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二、从目前看,西安奔驰女车主任监事的公司注册资本就是10万元,不存在到期应缴未缴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的情形。同时,尚不能认定所在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是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对公司关联关系的释义,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是为了防范股东利用公司的关联关系恶意转移公司资产、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这一制度被称为“刺破公司面纱”制度。
因此,目前应放在排查公司监事薛春艳,是否有无将公司的财产转移到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职务侵占行为,以及违法《会计法》的规定,女车主取得的工资是否合法真实有效等问题。
实践中法人资格否认的情况有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产严重混同,公司资金与股东、实际控制人账户无正当理由的频频往来,公司资本严重弱化不足以支撑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等等。
据爆料,该文化公司对账单显示文化公司多次以“报销”“招待费”“办公室家具”“工资”等名义向女车主、黄某和徐某转账,最大一笔为10万元,所以本案中,是否存在收取的经营户的款项流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账户,是审查的重点。如果确实无正当理由为个人报销费用,由于个人消费的,可能难以逃避责任了。
思考
笔者也注意到女车主认为合同方违约在先,对对方提出债务的要求概不认可,薛春燕已委托律师名誉维权,同时也要拿出奔驰维权的勇气和智慧,尽早解决问题不要推诿,树立诚实守信的维权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