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薯条才几个月的时候,我七点钟例行出门上学,薯条每次都趁着家门开的那一瞬间跑出门,直到被我妈用一块鸡腿肉拐回来。
后来我只能把它抱去厕所,然后在出门的一瞬间飞快地打开厕所门,看见薯条从厕所出来,茫然地左顾右盼,然后我“嘭”地关上门。
直到现在,在每天早上出门前象征性的抚摸和甜言蜜语后,我离开家。早上的窗外白得让人发慌,黑乎乎的家里,狗撇着一只脚,离门几米背光坐着,不动又不叫,像一副静物写真。
它会不会埋怨这种一年四季不间断的离别。
——我其实猜不到它会不会埋怨,因为薯条是从来不记仇的。
早晨我离开家抛下薯条一天,到了我回家它还是蹭着我的脸撒娇打滚;在外面捡东西吃被指着鼻子骂了一顿,明天还是没心没肺地摇着尾巴出去遛弯。
小狗的信任简单的不可思议,小狗的心思纯粹的让人内疚。
我的多疑与被害妄想症伴随我如此之久,以至于我甚至早就麻木于形单影之,而你天生就能以如此优秀的成绩毕业于简单的信赖与服从,人类苦苦追寻的那些意义,与小狗的快乐相比简直一文不值。
你对这个世界的热忱远超出人类迷宫般的大脑,那这是不是证明了爱是天性而非人类独有的作茧自缚?
有的时候我会想,成长应该是夹在每一天时光的缝隙中的。
白云苍狗来的太过宏大,只是薯条从跳不上花坛的小不点,再到跑得比电动车还快的年轻小狗,才忽然感觉到,原来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了。
无人的夜里我们去遛狗,白狗在路上奔跑就像落叶在秋天奔跑,细碎的脚步翻起小小的浪,脚步声踏在宁静的夜幕上,路灯逐渐被影子拖长,远处车灯明灭,我就喊:“薯条,薯条!”
然后自由就向我们的方向折返,末端甩得长长的,贴地飞过来,一头撞在我妈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