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寸天曙
又是一个淅沥的雨夜,和无所事事的夜晚。我总要顺着天气写点什么,以摆脱随着血清素下降带来的低落和焦虑。
那日趁天好来到石岐,左拐右拐,终于找到逸仙湖。期间经过一条巷子,路很窄,两边的青砖墙已经开始脱皮,又被翻新刷过白漆,墙上开了几扇带玻璃的老式木窗,窗檐和屋檐已经被烟火熏的发黑,上面盖满青色瓦片。
我以为这里古老到已经荒废,当我走近那些窗子的时候,里面传来各种口音各种腔调的男女说话声和锅碗碰撞的做饭声,声音清晰地仿佛一巷子人生活在一个大院里。
在我们北方,少有这样的情形,大部分房屋都用院墙像个中括号一样把自己的地盘结实的括起来,而且为了防寒,墙一般很厚,在外边基本听不到里面人在说话。
这些房子虽然外形破旧,但样式十分讲究,想必多年前这里也是傲居市中心的繁华地段。只是如今风华不再,像一根干枯的树枝,躺在城市的楼宇间,与周围的繁华格格不入。
也许,它们只是在某个不恰当的时机选择了像这座城市低头,之后便臣服于时间,再也没有拼了命的去辉煌。
我掏出手机,给这条巷子拍了几张照,转身离开,在一间极其狭小的潮汕凉茶店坐了下来。店员美的像一粒露珠,那天以后,便化身虚幻,飘渺在我的空气里,与另一个影子重合。
时隔许久,我终于记起c在我眼前的模样,还有发丝中草木的味道。某个沉寂的夜晚,我在酒后的噩梦中醒来,充满陌生气息的黑暗令我惊恐的翻身,却压到c温热的手指。我几次想写一篇文章纪念那些缠绵于刹那的往事,但屡次发现我根本就写不出语言明了的东西。
有段日子,我站在老家的土坡上,看那条来自黄河的细小支流从我视线里翻滚,涌动,沉下几粒泥沙,像荒原中刚交配完的猛兽,之后一路向北,在某个闸口分道扬镳,带着那些缠绵的刹那,安静地流向各自的田野。此后,每每想到你,就想到我曾多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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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天,我的内心依旧狂野激荡,异路他乡,洒下我独行的脚印。噪音隆隆的厂房里,有时觉得我与整个车间一起,被紧紧夹在了山丘中间。走廊的某个点,领导双手背后,下巴微抬,目光扫向四周,像在看一群猪表演节目,时而令他欣悦,时而令他迁怒。
“所谓的“青春多幸福”的说法,不过是一种幻觉,是青春已逝的人们的一种幻觉;而年轻人知道自己是不幸的,因为他们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全是从外部灌输到他们头脑里去的,每当他们同实际接触时,他们总是碰得头破血流。”毛姆在《人生的枷锁》中如是说。
偶尔的空闲,习惯了一个人有目的性的飞快走路,身边多上一个人,就像多了一个移动缓慢的累赘。南方天气闷热,出门大部分时间我都在找树多的地方,遇到极多的地方就坐下来翻本书。或者像个发呆的老头,目光混浊的看向远方,在闷热中回忆那座被海风降温的城市。
那一年,我真的喝酒吃肉吃多了,在带有鱼腥味的海风怂恿下,荷尔蒙极度旺盛,我没打算恋爱,只是需要个能看的过去的女人杀伐一番。
然而当真遇见,我却怂了,汹涌的欲望止于一张涉世未深的脸。小z是唯一劝过我回头再读几年书的女人,遗憾的是当时我没那高瞻远瞩的眼光。
十月,一场炎热早已消停。我以朋友的身份向小z道别,在小雨淅沥的新世界广场,她在人群中叽叽喳喳我其实一句也没听清,在某块格子方砖上,我定住,之后她的身影越来越小。那一刻,我由衷的希望,这残忍的世界不要对无辜的人下手。
很多次,我明明睡了一夜,醒来又怀疑临睡前忘了闭眼,瞬间变得恼火。当我感到生活如死灰一般的时候,我就抓起霍金的那本《时间简史》往死里看,有些时候,它就像我在异乡的救命稻草。当思维放大到宇宙大小的时候,眼前的痛苦就成了一粒尘埃,不值一提。但我也知道,浩瀚宇宙间,我连称自己为尘埃的资格都没有,因为自从尘埃堆砌成你我,我们就已不再是尘埃,我们的一言一行,要代表身体中成千上万粒尘埃的意见。直到解体那天,才重归尘土。
等到很久以后,这一生过的怎么样应该已经不重要了,那时生物学逻辑已只剩下最后一道程序,在某个稀松平常的白天或夜晚,鼻孔的那一小撮空气停止流动。之后被几个穿白大褂的人断定为一块需要尽快焚烧的废肉。紧跟着一路颠簸,被推进火焰赤红的炉子里,化为黑烟与白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