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诗歌与爱上一个人或爱上月光一样,都是无药可救的。真正的感受是一种甘受欺骗的能力。”上述的这句话我也可以套用到注重仪式感上。开头摆出这样一句话纯碎是为了博得您的共情和注意,好让您有兴趣读下去。其实,刚刚说完的这句话也是。
我必须要试着学习这种“哗众取宠”。
似乎都在说读书好,所以我们常常逼自己读书,这些人是想读书的那类。想读书的人看到读书多的人是羡慕,而不想读书的人看到读书多的人是“你们都是闲得”。
想想五年前,在地铁上读书会招来一群什么样子的眼神?
正如现在,与课桌前捧起一本诗集类似,先给你贴上一张“文艺”的标签。这里并不是说文艺不好,但确实也说明读诗是一种异样的、不合群的甚至可能是会被认为“做作”的行为。
几乎大多贴标签行为的源头都是因为不理解,单凭自己的一己空想,读诗是,“诗人”也是。辛波斯卡在获诺奖的演讲词中就说,“在自己职业不得不曝光的时候,诗人喜欢使用的笼统的名称‘作家’,或者以写作之外所从事的任何工作的名称来代替‘诗人’。如果一个人发现和自己打交道的对象是一个诗人的时候,会流露出些许怀疑或惊惶的神色”。
我能够切切实实的感受到读书带来的变化,但是丝毫不能确定这些变化是否是正向的。读书有什么用?叫我来说,读书没什么用,除了能让自己安静,好度过独处的时间,而心思实在烦的时候又读不进去它。比如,有句话说“时刻做好一辈子单身的准备”,设想一下要是没有书的陪伴这该多可怕,可是话又说回来,不读书的人也从不会这样子想。我也坚信,“你的人里有你读过的书……”,所以呢,读书有什么用?
可是,书这东西,一旦读开了,也就停不了了。生活太无聊了,喜欢去书里找乐趣;可有时又羡慕那些不读书的人,思考也少,下一秒也不会立刻推翻上一秒的自己。读书多了,反倒越不自知,甚至是不断的自我怀疑和想弄明白“我”到底是什么。
年纪越大,我们越习惯说要减少共情社交,可读书又何尝不是共情的?拿喜欢一本书来说,可能是因为被其中的故事或是语言打动,或是享受读那本书时的自己的状态,但往往最爱的是那些不断能给自己带来新东西的书,能感受到作者脑袋里的怪东西的书,能够在其中找到自我的书,如佩索阿、博尔赫斯那样,每一段、每一篇、每一次读都会有新的高潮体验(“高潮体验”这个词放在这儿也是为了博您注意)。不容易读的文字一定是新的,我们倾入情绪和注意力去理解它,因此便有了感情,就像一个人可能原本对孩子是没有感情的,但生了就要负责,有了付出然后慢慢就有了感情。尼采也曾说过这事儿,“晦涩的作家幸运的是,读者费力地读他们,并且把自己勤奋的快乐也归功于他”。所以,阅读也算是一种共情,从选书、喜欢这本书到重读,包括找到自我。
但要说共情找乐,读书的成功率肯定更高,至少它默认把不写书的人比下去了。它代价也低,朋友接触深了、久了,便觉得无聊了,但还得维持着;读书不会,腻了就换下一本,直到遇到那本没事儿常来翻翻的书。
我大学读的理工院校,同学都是常年穿运动鞋,不去美术馆,除非跟女生约会,一年也不爱去电影院。那样的一个环境里,是缺乏人文教育的,读书最好也不要被同学发现,否则又是一堆的标签和异样眼神砸过来。有一天我发现,我的朋友圈里有那么一撮人每晚读书打卡,我心想:这是好事呀,要是通过互联网能让阅读回暖,也算“曲线救国”了。带着好奇,过几天我也关注了某公众号瞧瞧,没成想是一英文阅读打卡APP,搞得我一肚子酸味儿。
在这个“快消文化”和碎片化阅读的时代,做任何一件事儿都是以功利性出发,而且这种奖励机制还必须是短期的,若是要先劳我心志、苦我筋骨再给我甜头,那恐怕难;阅读、健身算是长期奖励的事儿,所以坚持的就是那一小撮人。难的、复杂的事儿不做,沉闷、需要坚持的事儿不做,有时发现竟连爱人都不会了;八卦、哗众简单,这事能做。
所以,会有那么多的知识分子在唱挽歌。生活里常常有这样一种人,喜欢活在过去,喜欢复古的物件、过去的交流方式,慢节奏,文字和纸的东西,喜欢简洁和娄烨而不是各种搞怪的表情和哗众取宠的玩笑。这当然是褒义的。其实在过去,我们说话的语速是很慢的,说话快是粗鲁没教养的表现;待人也直接,今儿个干完架,明天还能说话,不像今天怼一嘴就拉个黑名单。当然,这是社会发展到了这儿,可是,不还有那么一种“逃避”、“软弱”喜欢活在过去的一种人嘛。
这些人普遍喜欢80年代和90年代早期,那是国内文艺复兴的一段时期。80年代首先就是属于诗歌的,我父亲文化水平不高,但也写诗;那时候大多数人都写诗,写的好不好是一说,但不写诗一定是不正常的。那个时代虽然物质资源匮乏,但人都有自己的精神生活和独立人格,不像现在我们首先要做的不是文艺复兴而是“道德复兴”。大家都在追求三观匹配的时候,似乎把真善美的东西给丢掉了。
读书早早晚晚都会读到诗。最早的时候买过一本波德莱尔的《恶之花》,读不下去;放了好久开始尝试朗读,开始慢慢爱上读诗。那一次,我发现读诗适合读出声来;
后来的一天晚上,俩室友一个在和女朋友视频,一个在打游戏,我坐在下面读诗给他俩和我自己听,记得读的是张枣的《春秋来信》;那一次,我发现诗歌可以分享;
之后又有一次是读《佩索阿诗选》,惊艳的直叫我“拍床叫绝”。同时看到上述我说的“朋友圈读书打卡”那件事,认为当大家读书多了,当精神和审美需要更大满足的时候,便会寻求于诗,于是决定做个读诗的公众号。后来发现打卡那事儿黄了嘛,但做公众号这茬还一直在坚持着。
按照我的理解,读书是私人的。所以,写这篇文字也是功利的。
原文发表在个人公众号,ID:idailypo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