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简书首页上见到大拿们晒书单,其中有一部分人的阅读速度,浊某是拍马也赶不上的。
在我想来一周时间阅读一本书(中等厚度,三百页左右)已是了不得了。不曾想那些牛人一周就能看两三本。太厉害。
倒不是我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而是我个人确实认为看一本书应当有个合适的速度,并不是说越快越好。当然退一步说,能花时间看书,无论速度快慢,也总比像浊某一样懒的不动要强太多。
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我的亲身经历。大学里我看的最慢的一本书是谭浩强先生的《C语言程序设计》,反复看了两遍,其中重点章节更是笔记又画图,温习了很多遍。与我同一期的同学也学这本书。到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本书中的内容依旧对我的日常工作有帮助。而我的同学们有许多已经不从事程序行业,书中的内容恐怕都忘光了。
史书中记载,孔子晚年喜欢读《易》,至“韦编三绝”。什么是“韦编三绝”?韦编是熟牛皮绳。在春秋战国时期还没有纸张,书籍都是记录在竹简上,用韦编串联起来,结果孔子因为频繁阅读翻阅,至韦编多次断裂。而《易》全文一共多少个字呢?不到五千字。
成年人一分钟阅读三五百字是没有问题的,五千字的内容半个小时读完绰绰有余。而孔子却要反复去读,读至“韦编三绝”。是他的理解能力不如我们吗?肯定不是。那么他为何要花那么久呢?
我猜这涉及到一个深浅的问题。就像是同样炒一份青菜。掌勺数十年的大厨也能做,初学十来天的新手也可以。可能做出来的菜品滋味总归不同。
所学不深,就要面临竞争。你会的东西别人也会,自然而然价格高不上去,陷入到拼体力的辛劳之中。
我觉得泛泛然看百十本不若专精读一本好书。当然愿意阅读总归是好的,总比浊某现如今的懈怠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