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不多的晴天,阳光洒在泰晤士河上,波光粼粼,终究载不动乡愁。她拿着满是英文的啤酒,静望这蓝色的河流,远处的伦敦塔桥依旧沉静,伦敦这样的黄昏美景常有,可这一切,抵不过远处故国一盘鱼香肉丝的味道,她贪恋世俗烟火的温存,贪恋大洋彼岸他的怀抱。
抬起头将啤酒灌入,酒入愁肠,最后也不过要化作相思泪。她回忆当年初见,两个新入学的中国的留学生,相遇在昆曲宣传社,她爱唱昆曲,他爱听,两人很快熟络起来,他们在异域因为相同的故乡爱好相遇,而这样的两个人,相遇即是故事。男怕《夜奔》女怕《思凡》,他总笑着说,"你这戏服当真是有些仙气,把人都衬出来些不食人间烟火。" 一语成谶,她当真为他思了凡。
因着同样的黄皮肤黑眼睛,中餐馆总见到两人相谈甚欢的吃饭场景,他穿着深蓝色套头毛衣,露出里面白色的衬衫领子,笑起来时酒窝格外明显,恐怕她深深醉于他的酒窝中。这天雾气弥漫,空气湿漉漉的,衣服有些沉,黏在身上很是恼人。两人吃过晚饭准备回宿舍,出门见是下了雨,他撑开大衣,"一起走吧?" 她就这样来不及拒绝,被他的外套拢住,好像还带些阳光的味道。她悄悄抬头看他俊逸的侧脸,某种仿佛清辉落满。伦敦多雾,而他悄悄成为了她的阳光,求不得,拒不得。
"我要回中国了,既然你考到了博士学位,就在这里好好念,别忘了练那首《思凡》,等回国,我可是要听的。" 他们以朋友的身份温暖了对方异域所感到的冰冷,可终究,他是要走了。她再不舍,也并无身份挽留。她轻笑,以后自己恐怕只能躲在寂寞梧桐深院,唱那曲《思凡》来锁清秋了。回国后怎么还会联系呢?罢,罢,罢,这段毫无回报的单恋该结束了,只是那些曾与他唱诗和词, 听雨吟风的回忆又怎敢忘怀?她一生浮华只想交付于他。
四年后,她终于回归国土,推着行李走在满是方块字的机场,她终是心安。"铃铃铃",她下意识接听了电话,熟悉的男声传来,"思凡的小姑娘终于回来了,往左看。" 她带着些许不可置信,带着水波的眼睛在人群中捕捉到他的身影,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原来属于你我最好的爱情,是你我相爱,从未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