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穿了件红色大衣上班,一天里吸引眸光无数。
其实,我讨厌红色。我认为红色过于张扬,霸气逼人,缺少内涵,又不知收敛……相较而言,橙色要比红色乖巧可爱几倍,又十分懂得拿捏分寸。
买下这件红色大衣纯属意外。试穿时从哪个角度看都是橙色,不料室内灯光欺骗了我的眼睛,一见阳光,橙色就擅自作主,成了地道的红色。我把这归咎为天意。挂在衣柜里月余,昨天才披上身,容许它进入同事的视线。
最初见到我的两位同事用面部表情直截了当地表达了赞赏,随后问及价格,我只能坦诚“忘了”二字。在它变色的那一刻,留在心头的就只有后悔了,哪里还有闲功夫去记标价。何况它已经闲置在家一月有余,每次打开衣柜,我都没拿正眼看过它,不忘才怪,没忘反倒有些不合情理。
相似的一幕不断上演,直到我被彻底洗脑:买下这件衣服绝对是正确的选择。
下班后去超市购物,食品柜台后边的售货员盯着我,问了同样的问题。我不忍扫她兴致,随口编了个价码:“200多块吧。”
她附和道:“差不多都得这个价,挺合适。”
我对她微微一笑,接过她递来的食品袋,转身离去。身后,只听她的一位同事低声说:“穿着挺显形的。”
回到家,我脱了大衣,拿出衣架,请它回了衣柜。细细端详,颜色依然不入法眼,但,我不再那么讨厌它了。
一动不动地站在衣柜前,赏花似的看着整齐列队的衣服,各种颜色,各种风格,突然间,我发现自己特别虚荣。明明不喜欢红色,只是因为赞美的人多了——而且多到超乎我的想象——我对它的感觉就变了。这就像是,之前那个从头黑到脚的我混迹人群中,就像一滴清水落进了大海,很快就被融合其中;而今,我成了一滴彩色水滴,纵使大海的胸怀宽广无边,在我扑向它的怀抱的那一刻,仍然被无数同胞一眼识别。
我不知道此刻的我与之前有什么区别,我没看到自己身上有任何变化,我还是那个我。但我又的确不再是那个我了,想要继续默默无闻,难免有些牵强。思来想去,原因未必就在我身上。
北方的春天乍暖还寒,新芽未吐,春光未醒,灰黑依然掌控着颜色世界的统治权。放眼四望,难得捕捉到让人眼前一亮的风景,哪怕只是一个不起眼的点缀。因为冷,还因为色彩单一,我不喜欢冬天,也不喜欢早春。因为早春虽然赶走了冬天,却只是踩住了冬天的尾巴,勉强将其赶出门外,却未令它走远,稍不留意,顽固如它还会趁虚而入。单一不变的孤寂中,偶然来了个不肯随波逐流的异类分子,自然就会迅速激起轩然大波。我只不过是推波助澜,道出了那些不甘于寂寞,却又未曾找到宣泄口的同类中人的心声。
今天我没再穿红色,因为气温骤降,那件红衣无法助我御寒。同事中有人继续一袭红衣,却没有人眼睛为之一亮。想来也是,无论做什么,人们往往都会卖力关注第一个,当时没能抢到风头,之后就很难反败为胜、重领风骚了。我的职业生涯何尝不是如此?走上工作岗位之初,一度不被看好,即便后来调任到现在的单位,也终究没能给主管领导留下什么好印象,以致我比其他同事多走了诸多弯路,才逐渐转变了在领导心目中的初始印象。
一件红衣,带给我的当然不只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虚荣与满足,更多的,它告诉我,多尝试,没有坏处,反倒是怯于忌惮,裹足不前,固步自封,才是真正挖给自己的陷阱。可悲可叹的是,多数人都不是那只被人痛恨想要杀掉的驴子,不知道把磨难和绝望踩在脚下,却把那些有利因素一铲一铲地抛到坑外,致使自己越陷越深,最终,想要自救,都不敢抱希望。
夜已深,梦将入,几个小时后的黎明将伴着更低气温开始新的一天。红衣当然还要留守衣柜,我已开始期待下周的回暖,届时,我还要与之共舞。虽然红色并不会因此上升为我最喜欢的颜色,但谁说一定要喜欢,才能与之共事?而且,如果它做到了完美无缺,我一定就再也不舍得穿了。那时,拥有它就成了我的损失、遗憾,毕竟,我买它回来不是为了收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