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听闻经济学家仲大军在北京地铁里对女孩“蹭胸”、打人事件,媒体一片哗然。
关于事件中是否存在性骚扰,双方各执一词,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公布才能判定。
但现在可以确定也被仲大军承认的是,仲大军在女孩没有动手的前提下,打了女孩3个巴掌。
仲大军在回应中提到一个说法“中国必须是一个尊重老人的国家”。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些话人人熟背于心。但需要强调的是,尊老并不是无条件的。
孔子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以直报怨,用现在的说法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以公正的法治来解决不公正的问题。尊老这件事上,道理是一样的。
自尊自重的老人理应赢得社会的尊重,而对倚老卖老、为老不尊者,只能讲公德,讲规矩,甚至讲法律。
在仲大军回应文《肢体的暴力还是语言的暴力?》中,他这样解释打人的缘由:女孩“纠缠不休,说些令人气愤的话”,所以“身体十分疲倦”的“我”,“怒从中来,禁不住打了她一巴掌”。
女孩不是你家的,你想打就打么?即使是你女儿,打人也属于家庭暴力。
不管你心情好不好,在对方只是动口的情况下,你动手打人就是明显的错误和违法行为。
然而动手之后,仲大军非但没有意识到错误,反而“心想怎么碰上这么个无赖”。接下来对方并没有还手,仲大军则又一次“按耐不住心中的火气,站起来又打了她两巴掌。”
这些都是在仲大军的回应文里找到的,但即使按照他的说法,我们也看不到他打人的底气何在,莫非他的底气来源于他经济学家的名头?
至于他所主张的“语言的污辱也是侵害,甚至是比肢体还要厉害的侵害”,则属于偷换概念。
在公共场合,人与人发生口角摩擦很常见。如果遵循“对方骂我我就可以打他”的乖张逻辑,公共秩序将荡然无存。
社会倡导尊老,不是给极少数低素质的人发“免罪金牌”。我们固然不能以偏概全动辄就说“坏人变老”,同时也不该允许个别老人犯错之后拿“尊老”开脱责任,让全体老年人为自己背锅。
这起地铁打人事件,只是一个老年人个体和一个年轻人个体之间的冲突,是非对错自己承担,谁也不要拿“两代人”说事。如果说什么是大局,公序良俗和公民人身权利便是大局。
(文章来源于网易评论,稍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