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无意间遇到了余华所著的《活着》,经过两夜的奋读,很快就把它读完了,当第一夜读了一半之后,白天空闲上网络搜索了下张艺谋导演拍的活着,粗略看了下开头,还是觉得些的书写的更加具有原生态,所以第二夜一口气就读完了。
1.阅读文字感受
先来说说自己熟悉的语言所写出来的作品,自己读的就是一种享受,无论是内容的理解,还是阅读的速度,都跟读国外作品时太不一样了,有一种大汗淋漓的畅快感,非常痛快。
记得大学时,因别人的推荐,就读过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不管里面的内容剧情如何,光开篇几章的人名和地名就已经让我受不了,晕头转向的,都说它是一部好作品,但是对我而言,真的很难读下去,自从从校图书馆借阅到期后也没能把它读完,实在是遗憾之极。
所以个人觉得,看自己语言的著名作品就是一种享受。
2.故事内容
故事本身非常能吸引人,一看开头一章就不能停下来,总是想着要看到最后,了解故事的结局。
从富贵进妓院,泡赌场,输掉所有家产而变穷人,再到妻离子散,最终剩下一人守老,很是凄惨,但他确实是在那个年代我国老百姓的一个缩影。
我是80后生人,虽然我没有在生活上受过多大的罪,但是我能在小时候时常听到老人们谈论那个年代的事迹,我所听到的故事比这余华笔下的生活更为残酷凄惨,所以在阅读通篇时,特别有情景感,能想象故事发生在每一个场景,感受人物的一言一笑,一悲一喜。
可能现在的95后,甚至00后很少能听到家中老人讲那个时代的故事了,毕竟现在离那个时代已经越来越遥远,人们也慢慢淡忘了,也就很少提起了,但是活着这本书值得一读。
3.自己对活着的感受
每一个都得活着,不管是过去的,还是未来的,作为人都得把自己的一生活完,富贵在最后只剩一个人时,还能清晰地回忆过去,把故事讲给别人听,用一种大悲过后的淡然接受一切,安静的等待自己死亡的到来。
当他用积攒多年的钱买一头老牛回来时,村里人都在笑话他,可他用习以为常的老笑面对,虽说牛行家说老牛最多能活两三年,可是富贵自己知道,生命啥时候结束这是天注定,谁也说不准,就跟自己家人孩子的离去一样,谁也想不到白发人送黑发人。
有的人越是拼命想抓到的东西,可能将离你越来越远,最终什么也没有,就像富贵赌博想赢回家产一样,最终输掉了所有的家产,后来拼命想过好生活,可是偏偏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活着就是为了活着,一切顺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