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戴某是一名程序员,在上一家公司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半年后,准备重新进入职场,经历了半个月的面试后,成功找到新的工作,并且被通知于周一带上资料以及离职证明正式入职。
但是事情没有戴某想象中的顺利,因为自己的离职证明,新公司拒绝聘用戴某,即便之前已经通过了面试流程,新公司给出的原因是戴某的离职证明上有“员工在项目未完成情况下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字样,如果他再次中途离职,公司承担不起损失。
戴某当场就愣住了,他之前离职时也没有仔细看离职证明,没想到原来的公司会做这种事情,当即联系了以前的人事,人事部说戴某在离职的时候确实没有完成交接工作,公司只是实事求是,不承担什么责任。对此,戴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对此,网上的观点也是褒贬不一:
1.支持公司的观点
员工就是中途离的职,公司也照实写的,有问题吗?让老板给你留路,你给老板留路了吗?你造成了公司损失,还要让老板赔笑脸送你,给你去下家做好铺垫,有病吧你。
为什么三个拉帮的人相继离开,为什么到后来老板要提前抱走主机,你们的职业道德就没一点问题吗?嫌工资低,当初去大公司啊,动不动就要求老板招人,公司你开的?
没有职业道德的人永远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和认可。就像我们公司旗下的学校一样,不管哪个教师做私事都需要提前向校办请假,如果结婚,男教师需要提前一个月,女教师需要三个月(很多是怀孕不才结婚的),如果生两胎必须提半年或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否则安照合同辞退并且向教育学会(协会)提请职业道德评测。
如果不这样的话,学校的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学习都会有影响。
辞职不是很着急肯定要把自己的交接做完了再走,这是起码的职业道德,虽然说劳动法规定30天可以辞职,还以为自己很有理,这样的人没有任何企业会喜欢。
2.支持戴某的观点
这种报复性的离职证明,对原公司有什么好处呢?这种小心眼儿的公司,谁进去谁倒霉!
有网友表示:我也是小微企业做老板的,手下六个人,虽然行业不同但是我认为道理是共通的,你做老板最重要的就是诚信,你既然答应了别人应该有的待遇就必须实现,既然签了合同人家应该得到的待遇就不能少,合同的义务和约束是双方的,不然就是欺诈!
没本事给人你答应的待遇你就先别画大饼还高高的挂在月亮上,评论别人之前先做好自己,而且看给员工离职还坑人的例子,你走不了多远,你戾气太重了,商人还是和气生财的好。
3.小编的观点
首先既然能开出来手续肯定是和规矩和流程的,其次就算再不愉快,都是老江湖了,不可能这样做的,最多别人公司电话来访问的时候说人家坏话,不存在说在离职正面上这种操作,这样只能说明两个问题。
第一个离开你是他最正确的问题,因为跟着这样的公司和老板是不可能真的成长,其次就是你应该是私人老板或者站着皇亲国戚的角度吧,可能从事过部分人事,觉得公司都是自己的一样。
但是公司福利待遇不好,人家不想待也不能报复,劳动法都规定了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不可以影响员工寻找的后续工作,带有负面的评价均不可以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