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小兔子在森林中遇到了一只小狗,他长得与一般的小土狗不同,毛发卷卷的,异常可爱。他叫嘟嘟,是和主人来踏春的,走着走着就迷路了。于是小兔子收留了他。七天以后,他离开了森林里去找回自己的家。后来嘟嘟经常回来找小兔子玩,每次都带着新鲜的胡萝卜。渐渐的小兔子很想跟他回去看看他的家乡,是不是他的家乡长满了胡萝卜,可是他却绝口不提带小兔子回家的事。
再后来,很久很久,小兔子一直在森林入口的木棉树下等着他,却再也没见他回来过。
很多年过去之后小兔子从熊大叔那才知道原来嘟嘟还有个洋气的名字叫泰迪。
我想小兔子也许是一眼就看上了那只泰迪吧,所以才会一直等他再来。
正如王菲歌里唱的那样: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有些人或事真的只是仅仅一眼,就能让你觉得它是为你而生的,毋庸置疑。
有的人你只需要看一眼就知道那是你想要的,
你舍弃不下对他的追溯。
也许从你第一眼看到他,你就知道是他,就是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人。
人人都说我性格活泼开朗,但只有他一个人会问我,冷吗,疼不疼。
只有他能听见我内心深处的那个自己在抽泣。
他说我只是不想让你自己一个人。
你装成你自己听不到心里的声音,装成听不到他在叫你,却还是会被召唤惊醒。
你遇见某个人的时候,你会觉得你终其一生也不会再遇到像他这样的人了。
也许你错过了他,你要遗憾一辈子
晚年坐在阳光下日日都会记起你少时错过的那个粉衣少年,为何当初没有勇敢点握住他对你伸出的手。也许你伸手了,会带来伤痛,但至少不留下任何后憾。
我不知道嘟嘟会不会回来,但我知道小兔子争取过。至少余生对于他 无憾。
<金刚狼3>有这样的一句话,我感触颇深: 人要忠于自己,这是注定的,我尝试过改变,但没用。
"有生之年除了你,我不想用其他人来代替。不管多久,我都愿意等你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