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是灾难,从来都是。但应对战争的,不应该只有战争本身,而是战斗。
严格说来,不仅仅是“战争让女人走开”——这句话后来被一种别有用心颠覆,极大地坐到了牵扯无辜,令战争的面目不仅可憎,也越发地可耻起来——可以说,非职业军人在战争中的作用都不大,越是到了现代越是这样。
于是,无辜的人多国以往,旋涡越发地庞大。
但战争似乎和每个人又都有关联,“剪不断,理还乱”地纠缠着,不仅仅是肉体破灭的终极威胁,还有情感的反复碾压。这种“立体处境”从很久以来就令人深思,但最终,依旧不过是以战止战。毕竟,这世界上只要一个野心家就足以造成一场灾难,且旷日持久。
士兵们是战争规模的基数,正因此,其命运在这样的背景下的核心特征就是“仓皇”: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户!我们的评书演义上对此是这样解释的。生存是生命的本能,即便生命渺小,总要奋力挣扎一番才不冤枉。
但也正因性命由于其“数”的庞大而微末,抗争的意义皆因曲折体现,不能不说是一种荒诞,或者命运的嘲弄——逃出生天的喜悦或幸福是小人物的追求,对于行为之后究竟是屈辱还是荣耀,是大人物下的定义,与他们并无干系。
英雄行径是那种人,单凭血气之勇就能成就的人。其中的运气不可谓不好,但你总能看到的是智慧和沉稳结合起来的特质。英国绅士的形象大概有一种全球通行的标准,似乎一旦脱离了这个国家,便不会有这个称谓一样。
但事实的确如此,就像我们这个民族的“士”一样:他们不乏战斗的勇气,但绝非好斗之人,却比专事战斗的更擅长战斗。如果一定要解释什么,我愿意相信那是信仰和爱的力量支撑起来的奇迹,可又偏偏出现在现实中,故而令人钦佩。
捞起落水者的品质,虽在任何时候都为人称道,但绝非一点血气便能做到。生命在人,本就是一条河流,随着时间的流逝会慢慢显露出河床的本质。如果不是本身具备了坚硬的品质,便很难不去质疑自我——这是青年的迷惑,而暮年的烈士则不会有此想法。
同样坚定的则是战士,无论战斗还是守护,他们只负责献出技艺,而不是情怀:感动或者怜悯于行动并无益处,只徒增烦恼。斗争的技艺是这样:与战友并肩,与判断谋划,行动服从于条件。
战友的多寡影响的是战术选择,即便是一个人战斗,只是战术的变换。常人不能理解,在于常人从不训练也从无目标,因可选择的太多而犹豫不决,因意识不到敌人近在眼前,战斗迫在眉睫。
敌人未必看得到,但总要知道从哪里来,这便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