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的推荐之下,观看了电影《素媛》。
一小女孩素媛在上学路上被他人性侵并致残且险些丧命,最后凶手被绳之以法。然而该剧的悲剧性在于,素媛遭受如此噩梦,在身体与心灵上都留下了一生无法抹去的阴影,整个家庭也因此而遭受难以承受的灾难与痛苦。而被告人最后却以犯罪时系深度醉酒状态而被轻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与其所受的刑罚明显地不相称而给被害人和公众留下了不公平的印象。那么,醉酒,真的应该作为轻判的理由吗?
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是可以成为轻判甚至免于刑事处罚的理由的。因为这些人心智不成熟或者不正常而导致认识能力不足。醉酒,也是一种心智不正常导致的认识能力不足的状态。在这种类比下,醉酒状态下的犯罪似乎也可以作为轻判甚至免于刑事处罚的理由。但是,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荒谬的类比。
法律的基本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这是最基本的功用逻辑,凡是有悖于该逻辑的都违背了法律的本性。
醉酒与否,是每一个人可以轻易控制的。而成年与否,是否有精神疾病,并非自己所能决定的。正是因为醉酒与否可以轻易控制,所以更不应该将醉酒状态成为减少刑罚甚至免除刑罚的理由。否则,任何人都可以轻易利用醉酒实施犯罪。这显然违背了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作用的功用逻辑。
在电影中,法官宣读判决结果之后,素媛的父亲有一句台词非常经典:如果这样就可以被轻判,就让酒驾也不追究好了!是呀,这才是正确的类比。同样都是醉酒状态,犯了性侵之罪,造成严重后果,可以被轻判。而酒驾,即使没有造成任何危害,仅仅是因为可能会造成危害,就要被处罚。这样一类比就会发现,同样的行为,为什么会有相反的效果?民众不得不质疑,法律这么了?
当然,这只是一部电影,且是韩国电影,不代表我们的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仅仅是观影后的一些感想。同时普法一下:喝酒莫犯罪,犯罪,喝不喝酒都不影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