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种奢侈品。如同巴黎橱窗里的狐皮大衣,那么眩目,那么迷人,可是上面的标价会让人清醒过来。只能远远地看着,别幻想或触摸它,因为那需要合适的时间。合适的人相遇在合适的地点,缺一不可。”
——《单身男女》
01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情人节,可我依旧一个人。
作为一只拥有一身傲骨和久经沙场的资深单身狗,我想说的是,混到这个地步,完全怪罪于自己的“作”。
一直高傲地活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退,不攻,只守。若有人想亲近,就早早建一个防线,断去其所有念想。
高傲是假的,不够勇敢倒是真的。
从小到大,自己好像没有干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一直都活得很“乖”。高中以前,每天都是过着学校、家里两点一线的生活。几个同学约着去哪里玩,我通常会因为太远而不去,偶尔大家开个男女之间的玩笑,我会觉得越界,一本正经地告诉他们,以后不要拿自己开玩笑,有男同学悄悄塞情书给自己,我也永远都是面无表情,然后默默地走到垃圾桶跟前扔掉。习惯性地藏着端着,总是一副无欲无求的样子。
少了年轻人该有的生动和可爱,多了几分佯装出来的高冷和稳重。
常常打着“宁可高贵地单着身,也不愿混沌地去恋爱”的幌子,推却掉很多聚会,也拒绝过那么几次的真心。
一直高喊着“我是一定要嫁给爱情的”,可自己却从未主动地去遇见爱情,甚至有时候还会故意逃避。
它不来,我会幻想;它来了,又悄悄地走了。
02
年少时喜欢“一个人”,现在喜欢一个人。
初中的时候,一见钟情于一个大男孩,花了一年的时间偷窥和仰视他,花了八年的时间去想他和懊悔。
这段美其名曰的“暗恋”缱绻了我整个青春,直到最后,时光将关于他的所有记忆吞噬得一干二净。
年少时喜欢一个人,不过是因为他刚好喜欢我喜欢的运动,穿着我心仪的那件白衬衫和牛仔裤。
事到如今,我不得不承认,我还是不够喜欢他的,因为真正地喜欢,怎么能等得了,而且一等就是那么多年。
我曾把他写进我的文字中,也曾将他装订进我的小说里,却独独不敢告诉他“我喜欢他”。
渐渐反倒明白了,对于他,“喜欢”并没有那么深,深的只是自己的执念。
到现在这个年纪,我已经不想去取悦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一个人了,怎么舒服怎么过,不迎合也不谄媚。
我越来越相信缘分,我相信你会来,所以我一直在等。当然,如果你不来,我也觉得这就是命数。
我这并不是消极怠工,而是觉得像“爱情”这样神圣的情感,或许真的需要一丝庄重。
我一如既往地相信爱情,可我依旧执迷不悟地信奉“不强求”和“不将就”。
“宁可孤独,也不违心。宁可抱憾,也不将就。能入我心者,我待以君王。不入我心者,不屑敷衍。”
03
你来了我热烈拥抱,你不来我寂静守候。
一直是那个给身边人出谋划策,分析感情的人,鼓励他们勇敢去爱,而自己却是那个一直站在原地的人。
其实我也不是没有想过谈恋爱,只是行动总比思想慢二分之一拍。
而你总比爱要晚到。
当受到委屈,一个人蜷在角落默默抹去眼泪时,会特别想要一个宽厚的肩膀,就算什么也不说,我也觉得安稳。可当哭过后,眼泪由湿热变为冰冷时,又觉得是自己太过矫情。
当一个人外出采景,在黑夜中心惊胆战地穿过一个又一个街巷,会突然想结束单身这种状态。可当汇入了人群,又觉得一个人其实也挺好的。
当半夜做噩梦睡不着的时候,突然想给一个人发条信息,告诉他自己很害怕,哪怕那时对方并不会回应。可当黎明来临光透过纱窗洒下来后,又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一个人不也捱过来了。
我依然相信爱情。
只是我天生执着。
在这个明码标价的时代,我依旧不允许自己的爱情太过污秽,一点也不行。
我不想断然地去开始,也不想轻易地去结束。因为害怕到了说分手的时候,自己会哭闹个不停,会表现得很难堪。
所以,我在等一个人,等一个不会轻易丢下我的人。
04
不必那么介意孤独,或许它比爱更要舒服。
我并不知道谈恋爱有多好,所以我觉得单身好像也不差。
你没来之前,我就做自己的女王,我会努力活得精致,心无旁骛地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我会保持好身材,我会努力变得越来越好,活得更有趣一点。
假以时日,如果我遇见你,或许我不会再端着掖着,而是会一头栽进你的臂弯。
“嘿!等你好久啦。”
而你会揉着我的秀发宠溺地说着:“来晚了,余生补给你好不好?”
当然,这些都是我的想象而已,如果你一时半会赶不来也没关系,反正我还年轻着。
等到你足够成熟,我也足够温柔,再见也不迟的。
05
“我爱大风和烈酒,也爱孤独的自由。”
我这个人呀,随性又内敛,敏感又大条,贪玩又磨人,一根筋,理想主义得很,偶尔还会闹小脾气,对于自己珍视的人或物霸道又自私,小心眼得很。
所以,你还是晚点来吧,我还不够好。
但我希望你来了就不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