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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下个周末,我却意外接到她的传呼,叫我去西温泉玩,那是她读书的地方,离城一个半小时,我高兴得跳了起来!
第二天早晨,我在公共汽车站见到她的时候,她穿一条雪白的连衣裙,齐耳短发,一副墨镜,看不见她的目光,只觉得深不可测,我心慌意乱,故作镇定地走上去调侃:“嗨,我还以为我被你当作假冒伪劣淘汰出局了呢,是不是觉得我真的是个有趣的人啊?”
她莞尔一笑,取下墨镜,眼睛朝地上一看:“不好意思嘛。”
感情,她比我还没经验,两个书呆子,只好按程序办事。
那天我们过得很愉快,在温泉里泡了两个小时,我们都是游泳高手,各种姿势都游得熟练、优美,但耐力都不好,多半时间都是泡水聊天。
在公园里各自吃了一个盒饭,我们坐游船顺江而下,欣赏小三峡两岸的大好风光。
从公园出来,我们又沿着弯弯曲曲的环山公路,一步一步地往红云山顶走去,半道上有马帮朝我们吆喝:“五块,五块钱,上山!”
我们各要了一匹马,一会儿快打,一会儿慢走。道旁,池水幽蓝,修竹翠绿,我们欢畅的笑声惊着竹林中的小鸟,它们惊慌失措地飞散开去。
那个夜晚,我们留在红云山上等看日出,在高高的峭壁之上,一块巨大的岩石成了我们的避风港。夜里山风狂吼,怪鹰乱叫。
只有在自然中人才会自然,我似乎感到从未有过的大胆和狂妄,也似乎感到从来未有过的慌乱和紧张,当全身发烫的时候,我的双手已紧紧地将她搂在怀里,拼命地与她纠缠在一起,搂搂抱抱。
我们都意乱情迷了,我们都无法再设防,当理智被情爱淹没的时候,我才感到从未有过的绝望和空虚。
当一切情不自禁地发生之后,她也很难过地沉静了半晌,然后,嘤嘤地哭了起来。
我慌乱地向她解释、检讨,可木已成舟、弹已出膛,事实成为事实,现在归于现在。
“我会负责的,我不是一个乱来的人,这是我的第一次,你是我的第一个女孩,我很幸福,我很感激你的……”我语无伦次,拼命找理由跟她商量。
可是,她哭得更凶了。
我手忙脚乱,没有思量,只好把身上唯一的T恤裹在她身上。
站起身,山下雾蒙蒙的一片,只听见远处江上夜航的轮船汽笛鸣响。
隔了许久,她没动静了,我坐下身,把她拥在怀里,却听她慢慢说道:“你真没趣,谁怪你啦?我只是觉得好紧张、好痛,也好兴奋好幸福……”
“我也是,”我轻声细语地,“真的,王菲,以前我除了跟女孩子跳过舞,真的没有接触过女孩。”
我知道,我没撒谎,我一向是正人君子,不是没有欲望,而是还有理想,我是个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学校里红得亮堂堂。为了理想,我不能让老师们对我失望:他们多半不赞成学生恋爱,至少不提倡,我时常主张不谈恋爱,专心学习,当然自己就得先实践不谈。
我帮她穿好她的连衣裙,觉得山上寒气更加逼人,于是和她抱得更紧。
“过去,我们寝室的五个女孩曾经来这儿看过一次日出,真是彤云密布,非常动人。”她拿话梅喂我,“那天晚上也挺吓人的,我们那时不知怎么那样有胆量,总想冒点险吧。你们读书那阵呢?”
“我们读书那地方没什么山,就自行车多,也不像北京公园多,没什么好玩的,就整天泡茶馆,吃小吃。读书那几年没给我什么印象,反正正事很多,闲事也不少,”我说,“红云山这地方,读中学那阵来过两次,没看过日出。”
“你很会侃大山的,一点都不像王伯伯介绍的那样,红彤彤、亮堂堂,还以为你是个北京痞子。”又一片虾条塞进了我的嘴里。
“我在吃嘞。”我不大习惯被她喂着吃,连连对她说。
“吃嘛,我要你吃。”她不依不饶。
“好,我吃,我吃。”我一边吃,一边说:“都是现在的电影电视害人,全都一副痞子味,让人觉得挺有趣挺可爱的,硬生生地学出来的吧。”我嚼完了虾条,这会儿她还没来得及递什么给我吃。
“你看,我其实也挺紧张的,没那么洒脱。”我顿了顿说,“我读书那会儿是个电影迷,电影看得可多嘞,只要周末有电影,准看。你呢?”
“我们吗?就特别辛苦,没日没夜地学吧,数学、外语和专业课,五花八门,没事就想上机,我很要强,爸爸做学问的嘛,不想落后于人,从小被他影响的。周末跳舞的时候多,看电影的时候少。”她又想起了喂东西,“接着,杏肉。”
“哇,好酸!”我差点没吐出来。
我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瞎聊着,从那时起,我们就知道我们会在一起的,我们会永永远远在一起的。
“我对你印象特别好 ,感觉跟你在一起特别舒服,什么都能跟你说。”我对王菲说,“真的,菲菲,你是我心目中最好的女孩。”
“谢谢,我相信。其实,我第一眼看你吧,就只觉得你特别可怜,我知道你的生世,知道你没有亲人的那份 心情,看你瘦得像个电线桩,我就想有一天我会让你发胖的。”黑暗里看不见她的眼睛,只觉得她的手很温暖,紧紧地握在我手里,我的双眼润润的。
我们慢慢睡着了。
当我们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老高了。不远的山下,有几个人影闪动,看来也是来看日出的,他们已经开始走向下山的路了。
日出早已过了。
我们相视一笑,她戴上墨镜,我们牵手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