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辈子拒绝再喜欢天秤座。
就像现在,明明眼睛很沉头好重,可还是睡不着,我想关灯静静听着民谣,可是我住在四人寝没人聒噪打扰我就该庆幸了。
我喜欢在有阳光的午后看书最好有舒服的凳子桌子喝茶,虽说这种真实的感受会被别人说文艺都受不了,是一矫情的一逼可是我还是想说,那就是我喜欢的生活,完美的样子。
我不会处理人际关系,跟我好的坏的我自认为我都不会在乎,我只会在乎你是否对我有利用价值,这种观点好像从小就根深蒂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可是我遇见了她们,我感觉不一样了。我开始有血有肉,我17岁的高中,遇见了你们,是我一辈子都会骄傲得讲给所有人听的故事,是我一辈子想想心里还会为之砰砰乱跳想想还会发笑还会大哭的时光。谢谢你们我想说。
喜欢的人好像第一眼见到时就注定了呢,虽说不是一见钟情,不是日久生情,可是第一眼我见到时就感觉他们不一样不是自带光芒,不是平凡如沙子,就像是下过雪的那种刺眼的阳光,会让我记住,在心里。
第一个男生是第一次喜欢的人吧,现实中,活了那么久,在17岁在他身上第一次有了不一样的感觉。我什么都不懂,不会让他开心,只会生气,我们好像永远在吵架,他自认为比我成熟,可还是像我一样因为吃醋疯狂报复对方,就是假装和另一个人玩的开心。我们想要结拜,我在那时候学会喝酒,学会织围巾不会还没送出去。
虽说我们连牵手也是仅有的几次,我们似乎更注重心灵的沟通呢,那时候的纸条虽说被我烧了可是现在想起心里还是暖的。我们会天马行空不切实际的讨论将来讨论以后,以至于后来的很多事都不能如人所愿,可是当时的感觉还是美好的令人不敢回忆。金牛座这种永远活在过去的本事真是分分钟想自己窒息而死。
相见不如怀念。
怀念不如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