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工作的时候,偶然地看到了微信群里旧友的抱怨。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读汉语文学专业的她在大学期间努力奋斗,一直梦想着毕业之后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但是,梦想与现实之间还是有差距的。的确,她是当了一名作家。奇怪的是的是,她的生活开始变得有点困难。虽然她每天坚持写作,但是却一直保持着一种朝不保夕、不稳定、虽然非常乐意地工作,但是却在生活上遇到了许多困难的状态。
事实上,当我在读初中的时候。我所认识的一个私人美术老师就曾经向我抱怨过这类事情,无非就是文艺路线非常的不好走,很困难,经常会被特殊对待。结果,从初中到现在,10年已经过去了,问题却依然存在。这么多年都过去了,情况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改变,我觉得我需要认真地探讨这一个问题。
从事文艺类工作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劳动呢?
听到“文艺”这一个词,相信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形容词便是“浪漫”。其实,文艺也是一种工作,也有值得我们关注的地方。
我经常会听到从事文艺创作的朋友说,“吃得了这一行的饭,就应该能够明白它的艰难”。我相信,文艺工作与社会上任何的一份工作都一样,都有它自身的特性以及难度。同时,其实我是很害怕听到这样的话的,因为它常常都会让我们误以为,文艺工作者只要能吃一碗饭就已经很满足了。事实并非如此,大多数的文艺工作者,都想能够分多一杯羹。也正是这种多分一杯羹的渴望,造就了无数的艺术家和文学家。
从事文艺创作的人大都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如拖欠稿费、免费提供几个方案供选择、或者说“这是一次机会,因此不给钱”等等等等。事实上,这种问题对于艺术家而言早已数见不鲜了。也许对于不是从事文艺工作的你们而言,这些说法听起来都是比较合理的。但是仔细想想,不难发现其本质原因在于社会整体的意识形态的矛盾。事实上,对于大多是从事文艺创作的人而言,他们对于工作的态度以及看法,和这个社会对工作的态度和看法,是截然不同的。很多时候,对于社会而言,文艺创作并非一份工作,而是如上文所提到的,是一种“浪漫”。因此,即便文艺工作者非常认真地创作,认真地经营着自己作为文艺工作者的身份,社会、政策以及各种条条框框依旧不会很好地去理解他们。
许多时候,社会会认为文艺是一种浪漫的事情。这样的一种误导性观点常常会导致人们在观念上把文艺与工作分开来看待。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文学家和艺术家都是懒洋洋的、有灵感才会去工作。也正因如此,许多文艺工作者都生活的并不快乐、又或者说并不能够非常顺畅地经营自己的事业。
事实上,从事过文艺工作的人都明白,文艺创作并非一件浪漫的事情。比方说做一个访谈,你需要和访谈对象约时间。而很多时候访谈对象是不能够抽出太多的时间和你交谈的。因此,如果要访谈到身份和地位相对较高的对象,可能你的访谈时间只有午饭时间。也就是说,你要想尽一切办法在午饭的十分钟左右结束你的访谈并且达到你想要的效果。试想一下,这真的容易吗?还有许许多多的作家,为了写作,需要不断地获取灵感。灵感源于什么呢?灵感并不是凭空出来的,发现灵感最好的办法就是去经营生活,仔细地经历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并从中提炼出你的灵感。对于在看文章的你而言,也许这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到底难不难,不妨一试便知。
事实上,若想改变文学创作工作者的现状,首要改变的便是社会的观念。很多文艺工作者遇到的困难,都是建立在这样一个社会制度之下长年累积的问题。社会需要明白:艺术并不是一种闲暇时间,艺术也可以是一种工作。而对于文艺工作者而言,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是很难分开的。很多时候都是生活和工作兼顾的,文艺创作并非一种打卡式的工作。但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面,有这样的想法是非常奢侈的。
我想,我们有必要去寻找一种公理,那就是:对于文化艺术工作者,应该给予他们应得的待遇和回报以及生活。
在这个市场经济主导的时代,无论是公司还是社会,往往会以成果决定他们的贡献的大小。因此,能否销量领先、能否门票售罄、能否票房破亿似乎已经成为了界定文艺工作者价值的标杆。文艺工作者并非单纯的为了工作而工作,他们的作品以及所带有的情感和观点需要表达。而市场经济却硬生生地将他们的价值归功于他们的创作所带来的成效。在这一点上,值得我们深思。
那么,当我们在从事文艺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公平待遇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是利用“精神激励法”麻痹自己?合理化这种不公平待遇?还是说忘却掉它?我想,我们应该牢牢地记住我们所遇到的所有的不公平待遇。也许你刚刚入行的时候,会经历各种各样的不公平的待遇;等你有经验的时候,你一边忍受着别人的剥削,可能还会被迫剥削别人;同时,出于成本和其他考虑,你还可能会做出许多违背文艺道德的事情。诸如此类,种种的事情,都是艺术生态的问题,是属于结构上的问题。
大家应该都明白,结构问题需要我们慢慢的从基层一步一步地改起。对于现存的种种困难,我们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需要做的是:通过我们的力量,齐心协力去改善这一种状态;而不是用不同的理由去合理化这种状态,让它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