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新开了一间叫“果蔬汇”的店,主要是卖菜,兼卖一些水果。
刚开始,我并不看好这间店的前景,因为在门口不到五十米的街道上已有五家蔬菜店,还有两处蔬菜摊,竞争太激烈;加上我们这个住宅区人口并不多,客流量相对较小,明显是“狼多肉少”的局面。况且就在“果蔬汇”间壁早就有家蔬菜店,那家店生意很冷清,开不下去正要关门歇业,这就是前车之鉴。
“果蔬汇”开张的那天,我跟老婆说:“趁开张大吉,我们进去逛逛吧,别像隔壁那家,还没买过几次就关门了。”
进去买了点晚饭的菜,顺便了解了一下店里的货物品种,整体感觉还不错,同时能感觉到这家店似乎与别家有些不同。
回到家,老婆也说这个店不一样,但一时又说不上是哪里有区别。
“可能是新开张,进去后感到店里比较亮堂吧!”我这样分析。
经我这么一提醒,老婆也找到了答案:“对,店里开着灯,光线充足,干净整洁,给人一种眼前一亮、焕然一新的感觉。”
“不过,刚开业的店都是这样,以后谁知道生意红火不红火……”我抱着观望态度结束了这个话题。
过了天,我又去“果蔬汇”买菜,发现老板娘正在整理蔬菜,她细致地挑捡着,把发黄的,坏掉的菜叶捡出来扔掉,将光鲜菜品一一摆整齐,随手将店里打扫干净。我感觉还和前些天刚开业时没两样,让人在一种舒适感中挑选蔬莱,这是别的店不曾给人的感觉。
选好菜,付钱时,我才发现我没带钱包,因为之前只进来过一回跟老板不熟,只好给老板说先放着,拿了钱再回来取。没想到老板把菜塞我手里说:“没拿钱,就下次一块给吧,来回跑什么?”
我拿着菜回家,同时也想起以前在隔壁家店有过同样的经历,但结果却直接导致我再没光顾过那家店。
一次,我急着回家做饭,但没带钱,就到门口那家莱店拿了两根葱,说回头给钱。由于是熟人,我以为没问题,没想到对方却开始报怨说我上次欠了一块五角钱没给,虽然是小钱,但自己是小本经营,架不住给东家一根葱,西家一头蒜地白送……
我一听,明白是什么时候欠钱忘给了,就赶紧道歉,并回家取钱来付清。又一再陪不是,我一定是忘了。其实当时我压根就没想起是啥时候的事了,但人家开了口,就一定有这事,毕竟是块儿八毛的钱,人家犯不着蒙我讹我。
付清了钱,道了歉,陪了笑脸,想赶紧走人,因为一两块钱被人埋怨,我早都羞得想找地缝钻了,没想到对方却不依不饶,还在那骂骂咧咧。什么丢了文化人的脸了,怎么好意思当老师了,挣那么高工资还贪小便宜了,怪不得有那么多贪官了……
我赶紧低头跑开了,再往下说,我就成中华民族的万恶之源了。
回到家,我一边懊悔自己见忘招来的污辱,一边在脑海里搜寻关于这一块五毛钱的线索。最终我想起有这回事,但吃完饭下楼散步时就将钱还了,当时他不在,钱给他老爹了,这肯定是他爹忘给他说了。
老婆让我再去把事情掰扯清楚,我想了想说算了,问心无亏就好,我都认了,再去三头六面地对账没意思,再说了,这事情我都忘得死死的了,和他爹能扯清楚吗?万一老爷子想不起这档事,不是又让人笑话,更添堵吗?
息事宁人,吃亏是福。我想起了《红楼梦》上的《好了歌》——“要想好便要了,一事了便是好”。“好了,好了,不说了。”
但从此之后,我再没去过那店买东西。现在又有类似的事发生,子曰“不贰过”,我不能犯同样的错,子还曰“君子远危”,我不能因小事再惹麻烦。我坚持将莱放下,回去拿钱,付账取菜。
从后来,与“果蔬汇”老板的接触我发现,我小看这个生意人了,他是那种诚实守信的买卖人,会斤斤计较,但定是童叟无欺,苦心经营,却又懂薄利多销,细水长流。
每次总完菜价出现的两三毛的零头,他都会给顾客舍去,但要找给顾客的一毛钱也不会少。有时零钱没了,顾客说算了,他也会跑去换了零票来坚决我给顾客。
前一天进菜的价低,今天菜价涨了,昨天的菜一定还是昨天的价,今天新进的筐是今天的价,他会给顾客讲清楚,绝不会把昨天的菜也按今天的价卖。就这一点就招揽了回头客,生意很好。
有个老太太常在他店里帮着打扫,作为回报,他将店里每天的纸箱、塑料盒一类东西留给那老太太,老太太下午会全收回家,攒多了去收购站卖钱当零花,一些剩下的莱也会让老太太帮着拿回去吃,不然坏掉也是白白浪费。他不动声色地维护了老太太的脸面和尊严。
都说无奸不商,他却深谙服务第一,收买人心的生意经。
都说商场如战场,王阳明认为一切战争最终都是心战。他做着卖菜的小生意,却做着收买人心的大文章。
难怪他的生意这么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