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怎样向哈佛大师学习谈判智慧
四条哈佛谈判术
第一,谈判不是立场之争,而是利益之争。
利益是真正的驱动器,特定立场只是利益的特定表达方式。同一个利益可以有多种表达。 立场不一致并不一定是利益不兼容,有可能只是双方在利益表达上的想象力不够,又或者是表达不足。
充分理解各自利益诉求后,双方不必困死在某个特定的选项上。
费希尔说,你需要头脑风暴,一切都可想象,甚至应该邀请对手参加头脑风暴,共同想象。
第二,对事不对人。
通常如果遇到有人对你说,我这是对事不对人。你要小心,他肯定会既对事又对人。通常所谓对事不对人,当事人的意思是,我有职责在身,接下来我要对你做的种种事情,都是职责所迫,你可别怪我。It’s business, nothing personal.
可以想象,他接下来对你干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费希尔说的对事不对人是真正的对事不对人。双方不是面对面拔河而是肩并肩,在双方多重利益构成的三维迷宫中,寻找共同接受的选择组合。你们确实能真诚地欣赏对方在寻找中付出的各种努力,也能真诚地提供帮助。
第三,寻找差别。
谈判是取舍,而取舍首先得有差别。无论什么时候,要寻找与对方的差别,有差别才能达成一致,这是个美妙的悖论。
差别可以是不同利益。 你更重视经济利益,他更重视政治利益;你更重视里子,他更重视面子;你更重视物质收益,他更重视意识形态。 凡此种种,都是交易的基础。
差别也可以是不同看法。 如果同一件事双方都完全确信自己是而对方非,表面上看是死结,其实不是,正因为双方都如此自信,所以都会同意将此事交给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来仲裁,僵局就打破了。
差别也可以是不同的时间观。 你看重将来,他看重现在,你们的贴现率不同,那就用他的将来交换你的现在吧。
差别也可以是风险态度不同。 同一件事同一个风险,但是你和对方的风险承受力不同,报价也就不同,报价差就是交易机会。
总之,寻找差别, 拿你不重视的东西但对方重视的东西,来交换你重视但对方不重视的东西,对方也是一样逻辑。 所有东西双方都同样重视,那就真没的谈了。 必须是我之蜜糖,你之砒霜,那才最好。
第四,不要比拼意志,要寻找客观标准。
好了,双方利益都彼此完全清楚了,互利的交换都已找到并完成了,但总会有一些地方,双方的利益诉求针锋相对。前面讲了,谈判不全是零和游戏,所以立场式谈判是错的,但谈判也不全是正和游戏,它总是正和游戏与零和游戏的复合体。
总之,不能对压力让步,但对于坚持客观标准要坚决,至于在哪个客观标准上达成一致则可以相对灵活。这才是既有原则又现实的谈判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