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再看鲁迅对于写作方法,人物描写等等的意见。
他在题为《不应该那么写》的一篇短文内说:"凡是已有定篇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全部就说明着'应该怎样写'。只是读者很不容易看出,也就不能领悟。因为在学习者一方面是必须知道了'不应该那么写',这才明白原来'应该这么写'的。这不应该那么写'如何知道呢?
惠列赛耶夫的‘果戈里研究'第六章里答复着这问题:'应该这么写,必须从大作家们的完成了的作品去领会;那么不应该那么写这一面,恐怕最好是从那同一作品的未定稿本去学习了。在这里,简直好象艺术家在对我们用实物教授。恰如他指着每一行,直接对我们这样说--'你看--哪,这是应该删去的。这要缩短,这要改作,因为不自然了。在这里,还得加些渲染,使形象更加显豁些',这确是极有益处的学习法,而我们中国却偏偏缺少这样的教材。......"
在《答北斗杂志社问》,"创作要怎样才会好",鲁迅指出:“一、留心各样的事情,多看看,不看到一点就写。二、写不出的时候不硬写。三、模特儿不用一个一定的人,看的多了,凑合起来的。四、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宁可将作小说的材料缩成速写,决不将速写材料拉成小说。五、看外国的短篇小说,几乎全是东欧以及北欧作品,也看日本作品。六、不生造除自己之外,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七、不相信《小说作法》之类的话......"
鲁迅在此答问中,谦虚地说自己"虽然做过二十来篇短篇小说,但一向没有'宿见',......不过高情难却,所以只得将自己所经验的琐事写一点"。因而答问的第五条"看外国的短篇小说......"云云,是说他自己最爱看东欧北欧的作品,也看日本小说。但除了第五条是个人经验,其它各条可以说都是写作的金科玉律。从第一到第四,--这四条,几乎是我们每一个人最容易犯的,不过犯的程度有深有浅而已。
把鲁迅的意见引申起来,第一条"多看看,不看到一点就写",是要我们熟悉多方面的生活,先了解全面而后深入一角;如果对于全面毫无知识,也就不可能深入一角。这个道理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人们往往只求掌握他所要写的一角的具体材料,而认为此外的材料(或知识)都与他无关。这样做,可以写成一篇平稳无疵的作品,但不能保证这作品一定也具有深刻的思想性。第三条"模特儿"云云,是说人物的典型的创造方法。
鲁迅在别的地方又曾说:"作家的取人为模特儿,有两法。一是专用一个人,言谈举动,不必说了,连微细的癖性,衣服的式样,也不加改变,这比较的易于描写。......二是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我是一向取后一种法的"。("出关"的"关")《阿Q正传》的阿Q就是现成的例子。第四、六两条,都是关于炼字、炼句、篇章结构之类的原则。在这方面,比较研究大作家同一作品的未定稿与改定稿,就是最有益的学习方法。
鲁迅屡次说,他不相信《小说作法》这一类的书籍。他说这样的话,并不是否认了写作小说应有法则,而只是反对那些穿凿造作、卖弄技巧、而实际是叫人钻牛角尖的所谓“作法"、"法程"一类的庸俗的书籍。他的答问,明明告诉我们:写作要好,必须谨守若干法则。这些法则,看去颇为简易、平凡,远不及"法程"或"作法"之类那样五花八门,“象煞有介事",然而它们却是基本的原则,而且,如果不下苦功,也是一定做不到的。在这里,鲁迅又警告我们:写作之道,除了老老实实、勤勤恳恳下一番功夫,是并无其它捷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