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之九
正册判词之六
画:一恶狼,追捕一美女——欲啖之意。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注释]
这一首是写贾迎春的。
1.子系中山狼——“子”,对男子表示尊重的通称。“系” ,是。“子”“系”合而成“孙”,隐指迎春的丈夫孙绍祖。语出无名氏《中山狼传》。这是一篇寓言,说的是赵简子在中山打猎,一只狼将被杀时遇到东郭先生救了它。危险过去后,它反而想吃掉东郭先生。所以,后来把忘恩负义的人叫做中山狼。这里,用来刻划“应酬权变”而又野蛮毒辣的孙绍祖。他家曾巴 结过贾府,受到过贾府的好处,后来家资饶富,孙绍祖在京袭了职,又于兵部候缺题升,便猖狂得意,胡作非为,反咬一口,虐待迎春。
2.花柳质——喻迎春娇弱,禁不起摧残。
3.一载——一年,指嫁到孙家的时间。赴黄粱——与元春册子中“大梦归”一样,是死去的意思。黄梁梦,出于唐代沈既济传奇《枕中记》。故事述卢生睡在一个神奇的枕上,梦见自己荣华富贵一生,年过八十而死,但是,醒来时锅里的黄梁米饭还没有熟。
[鉴赏]
参见《红楼梦曲·喜冤家》。
正册判词之七
画: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
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注释]
这一首是写贾惜春的。
1.“勘破”句——语带双关,字面上说看到春光短促,实际是说惜春的三个姐姐(元春、迎春、探春)都好景不长,使惜春感到人生幻灭。勘,察看。
2.缁衣——黑色的衣服。僧尼穿黑衣,所以出家也叫披缁。据曾见下半部佚稿的脂砚斋评语,惜春后来“缁衣乞食”,境况悲惨,并非如续书所写取妙玉的地位而代之,进了花木繁茂的大观园栊翠庵过闲逸生活,还有一个丫头紫鹃“自愿”跟着去服侍她。
3.青灯——因灯火青荧,故称。
[鉴赏]
参见《红楼梦曲·虚花悟》。
正册判词之八
画:一片冰山,上有一只雌凤。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
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注释]
这一首写王熙凤。
1.凡鸟——合起来是“鳳”字,点其名。《世说新语·简傲》说:晋代,吕安有一次访问嵇康,嵇康不在家,他哥哥请客人到屋里坐,吕安不入,在门上写了一个“凤”字去了。嵇康的哥哥很高兴,以为客人说他是神鸟。其实吕安嘲笑他是凡鸟。这里反过来就“凡鸟”说“凤”,目的只是为了隐曲一些。
2.“一从”句——因为不知原稿中王熙凤的结局空间如何,所以对这一句有着各种猜测。脂批说“拆字法”。意思是把要说的字拆开来,但如何拆法没有说。有人说“二令”是“冷”,“三人木”是“秦”(下半是“禾”非“木”),也不像。吴恩裕先生《有关曹雪芹十种·考稗小记》中说:“凤姐对贾琏最初是言听计‘从’,继而对贾琏可以发号施‘令’,最后事败终不免于‘休’之。故曰‘哭向金陵事更哀 ’云云。”研究脂批提供的线索,凤姐后来被贾琏所休弃是可信的。“金陵王”是她的娘家,与末句也相合。画中“冰山”喻独揽大权的地位难以持久。《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十一年》说:有人劝张彖去拜见杨国忠以谋宝贵。张说:“君辈倚杨右相若泰山,吾以为冰山耳。若皎日既出,君辈得无所恃乎?”“雌凤”,当指她失偶孤独。
[鉴赏]
参见《红楼梦曲·聪明累》。
正册判词之九
画: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
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注释]
这一首是说贾巧姐的。
1.“势败”二句——曹雪芹佚稿中贾府后来是“一败涂地”、“子孙流散”的,所以说“势败”、“家亡”。那时,任你出身显贵也无济于事,骨肉亲人也翻脸不认。当是指被她的“狠舅奸兄”卖于烟花巷。脂批说:“非经历者,此二句则云纸上谈兵,过来人那得不哭!”揭示出这一情节与作者、批者的生活经历的关系。
2.“偶因”二句——“刘氏”,程高本作“村妇”,当是嫌原句太直露而改的。刘姥姥进荣国府告艰难,王熙凤给了她二十两银子。后来贾家败落,巧姐遭难,幸亏有刘姥姥相救,所以说她是巧姐的恩人。脂批说刘姥姥“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事”(甲戌本第六回),又说巧姐与板儿有“缘”(庚辰本第四十一回),当是指他们后来结成夫妻,过着自食其力的劳动生活。续本则写巧姐嫁给了一个“家财巨万,良田千顷”的姓周的大地主家做媳妇,把“荒村野店”写成了地主庄院,与作者在画中所预示之意相悖。“偶”,贾府本不存心济贫,凤姐更惯于搜刮聚敛,对刘姥姥不过是偶施小恩小惠而已。“巧”,语意双关,是凑巧,同时也指巧姐。
[鉴赏]
参见《红楼梦曲·留余庆》。
正册判词之十
画: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冠霞帔的美人。
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
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
[注释]
这一首是写李纨的。
1.“桃李”句——借此喻说李纨早寡,她刚生下贾兰不久,丈夫贾珠就死了,所以她短暂的婚姻生活就象春风中的桃李花一样,一到结了果实,景色也就完了。这一句还暗藏她的姓名,“桃李”藏“李”字,“完”与“纨”谐音。
2.“到头”句——喻指贾兰。贾府子孙后来都不行了,只有贾兰“爵禄高登”,做母亲的也因此显贵。画中图景即批此。
3.“如冰”二句——意思是说,李纨死守封建节操,品行如冰清水洁,但是不值得羡慕,像她这样早年守寡,为儿子操心一辈子,待到儿子荣达、自以为可享晚福的时候,却已“昏惨惨,黄泉路近了”,结果只是白白地作了人家谈笑的材料。
[鉴赏]
参见《红楼梦曲·晚韶华》。
正册判词之十一
画:一座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注释]
这一首是写秦可卿的。
1.“情天”二句——太虚幻境宫门上有“孽海情天”的匾额,意思是借幻境说人世间风月情多。这是为了揭露封建大家族黑暗所用的托词。“幻情身”,幻化出一个象征着风月之情的女身,这暗示警幻仙姑称为“吾妹”、“乳名兼美,表字可卿”的那位仙姬,就是秦可卿所幻化的形象。程高本作“幻情深”,“深”是错字。“幻”在这里是动词,与“幻形入世”、“幻来亲就臭皮囊”用法相同。作者讳言秦可卿引诱宝玉,假托梦魂游仙,说这是两个多情的碰在一起的结果。
2.“漫言”句——不要说不肖子孙都出于荣国府(指宝玉)。
3.“造衅”句——坏事的开端实在还在宁国府。意思是引诱宝玉的秦可卿的堕落是她和她公公有暧昧关系就开始的,而这首先要由贾珍等负责。衅:事端。作者在初稿中曾以《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为回目,写贾珍与其儿媳妇秦氏私通,内有“遗簪”、“更衣”诸情节。丑事败露后,秦氏羞愤自缢于天香楼。作者的长辈、批书人之一畸笏叟出于维护封建大家族利益的立场,命作者删去这一情节,为秦氏隐恶。这样,原稿就作了修改,删去天香楼一节四、五页文字(从批语提到该回现存页数推算,原来每页约四百八十字,删去二千字),成了我们现在所见的这样。但有些地方作者故意留下痕迹,如画中“美人悬梁自缢”就是最明显的地方。
[鉴赏]
参见《红楼梦曲·好事终》。
[备考]“情榜”中有六十名女子吗?
金陵十二钗的册子第五回中写到正册、副册、又副册三等。正册十二钗全写齐了,且各有曲子;副册仅举香菱一人;又副册写了晴雯、袭人二人,余未提及。同时,已写的也都没有明说是谁。脂批中多次提到小说原稿的末回是“警幻情榜”,榜上备列了她们的名字。按理只有三十六个女子是入册子的,然而,有的红学家以为不止此数,册子也不止三等。他们说,十二钗册子应分“正”、“副”、“又副”、“三副”、“四副”五等,共计六十人。胡适还以为“情榜”“大似《水浒传》的石碣,又似《儒林外史》的幽榜”(《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这一说法虽似有据,实则大成问题,我们不能不加以辩正。
金陵十二钗的册子只有三等,决没有五等,这在小说第五回中是有明文交待的:宝玉问道:“何为‘金陵十二钗正册’?”警幻道:“即贵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故为‘正册’。”宝玉道:“常听人说金陵极大,怎么只十二个女子?如今单我家里,上上下下就有几百女孩子呢。”警幻冷笑道:“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厨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宝玉听说,再看下首二厨上果然写着“金陵十二钗副册”,又一个写着“金陵十二钗又副册”。
除了这三等外,“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这不是说得明明白白的吗?怎么会到末回又添出“三副”、“四副”两等来呢?难道警幻说过的话不算数?再说,“又副册”写到的已经都是丫头了,册子既是“择其紧要者录之”,那么,归“薄命司”的有十二个丫头作代表也差不多了,再添二十四个丫头又有什么必要呢?甲戌本《石头记·凡例》钩玄甚细,又多方遮饰小说真意,决非与作者没有关系的后人妄增,它提到“金陵十二钗”时也只说“上、中、下女子”,与小说中警幻所说“先以彼家上、中、下三等女子之终身册籍,令彼熟玩”之语相合。可见,五等列名之说不可轻信。
“五等说”之产生,其源盖出于两条脂批:
①庚辰本(戚序本略同)第十七、十八合回出妙玉时,有双行夹批(误字校改)说:“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以贾家四艳再加薛、林二冠有六,去秦可卿有七,再凤有八,李纨有九,今又加妙玉,仅得十人矣。后有史湘云与熙风之女巧姐儿者共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又有又副册三断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而已,余未多及,想为金钏、玉钏、鸳鸯、茜雪、平儿等人无疑也。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
②紧接上批,又有朱笔眉批说:“树处(误字,后详)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五等说”的唯一根据,便是畸笏叟批语未了的那一句话,这里不是明说有“正”、“副”、“再”、“三”、“四”五等吗?其实这是误解。畸笏叟的眉批是针对上面双行夹批“总未的确”之处而言的,指出作夹批者之所以言之不确,是由于未及看到末回“情榜”,只凭主观“漫拟”。然而,我们知道,夹批所列的正册中的十二钗并不是“漫拟”(后来的老红学家中“漫拟”错的倒不少),十二个女子的名字完全对,毋需等到末回才能知道。又副册是丫头,除晴雯、袭人外,所举如金钏、玉钏、鸳鸯、茜雪等人,大体也只能在这一册之中。若对这两册而言,畸笏之批未免有点无的放矢。只有副册才有“总未的确”之处,作夹批者以为这一册“皆陪客也”,这就不确切。香菱在小说中是首先出场的人物,且有象征性,写到她的笔墨甚多,她的重要性并不次于迎、惜等人,而入副册,(夹批说她在“又副册三断词”中,可能是误记,因为甲戌本第三回眉批说“甄英莲乃副十二钗之首”,这与第五回中写到的情况完全符合。俞平伯先生据此以为写香菱时,“副册”前“误”或“漏”了一个“又”字,“实在她是又副册里第三名”。这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小说明明写宝玉掷下原先一本,又去开厨,另拿一本,若香菱是又副第三名,岂有与晴、袭二人不在同一本册子、同一个厨子里之理!作夹批者把香菱也当作是又副册中人,副册的依据自然就没有了,于是只好自定“陪客”标准,“漫拟”名单了。)晴、袭等人也比纹、绮等重要,而入又副册,可见作者主要还是按照人物的身份、地位来分等的。如果入副册者身份、地位的贵贱都与香菱相仿,怎知其余的不是尤二姐、尤三姐、秋桐、嫣红、佩凤、偕鸾一类人物呢?所以,夹批中“漫拟”属于副册的四人,即宝琴、岫烟、李纹、李绮就有可能都是“拟”错的。畸笏说“总未的确”的,也正是指这四个人。
这里,关键在他批语开头被抄误的、因而不可通的两个字:“树处”。周汝昌同志以过录的靖藏本批语互校,以为“树”是“前”的草书形讹,我以为“前”也还是讹字,它是“副”字的形讹,“处”则是“册”的讹写。“副册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这就对了。畸笏的批语实在是说,夹批中漫拟的副册四人是不确的,只有看到末回方知副册之中第一、二、三、四名的芳讳。不过,他用了“正副(实即“首副”之意)、再副及三、四副”等易滋混淆的名称,又没有标点,就更容易产生歧义,即把“正副”当作“正”、“副”两册,把“再副”等同于“又副册”,加上“三副”、“四副”,岂不就成了册有五等、人有六十了么?一般读者忘了小说正文所述,单看脂批,发生误解,是不足为怪的。不过,我们那些说自己是用“科学方法”研究《红楼梦》、“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的红学家,居然连小说明文的“证据”都不去“搜求”,却由抄误的脂批引起了“五等分”错觉,这实在是令人遗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