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文是为张翼健先生主编的长春版国标教材初中版而写。
据报载,1999年在越南海防发现了王勃父子墓。王子安,本来是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县)人,怎么跑到越南去啦!这还真得从头说起。名列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门庭可算显赫,祖父是隋末大儒文中子王通。也许是秉承着家族的文化基因吧,六岁能文,可谓早慧;十四岁应幽素科及第,可谓少年得志;十六七岁授朝散郎、沛王府修撰,可谓官场得意;十八九岁戏作《檄英王鸡》一文,得罪高宗,被逐出王府,可谓官场失意;咸亨四年(公元673年)求补虢州参军,不久又因事获罪免官,牵累到他父亲被远放交趾(今越南境内),可谓殃及严尊。无官一身轻的王勃在前往交趾省视途中,因渡海不幸溺水,因惊悸而死,才二十八九岁!《送杜少府之任蜀川(或作“州”)》写于长安是定论,从诗中可知。对《旧唐书》《新唐书》本传比较,我觉得可能写于及冠之年之后,确切地说他因戏写斗鸡檄文“斥出”王府后便赴蜀中游历,当在游历回到长安之后,“补虢州参军”的任上。“同是宦游人”应该不是“授朝散郎、沛王府修撰”之时。这样的推断是有感于诗的格调。作为赠别诗,本诗与同类诗作迥然不同,它摆脱了同类诗作的伤感、低沉的情调,表现出开朗、乐观、豪放的情怀,从中能感受到奋发向上的精神。这种格调让人思考:诗人要么“文章老更成”,要么少年老成,而后者显然是正确的选项。且看王子安的少年老成是如何述诸笔端的吧。
送杜少府之任蜀川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首联对仗十分工整,属“工对”中的“地名对”,既点明了送别之地,又点明了友人即将宦游之所。我总觉得王勃是游历剑南回来后又做了官的时候在长安送别杜少府。在长安的城楼上隔着“风烟”是“望”不到五津的,但这个“望”字却真的将两地连在了一起。肉眼能看到的,并非“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超越了视域是什么也看不到的,但是望去一派迷蒙的烟雾在肉眼能见的范围内,真是阻隔了人的视线,这一笔写实也自然流露出几缕离情别意。长安的城垣、宫阙这是一个点,被辽阔的三秦之地所“辅”——护持、拱卫,这就把一个点扩散到一个广阔的面;蜀川也是个点,但不说蜀川而说五津,这又由点扩散到一个面,虽则为了和三秦对仗,把朋友要去的地方说成一个比较模糊的面,而且诗人可能已在那里游历过,回来后诗文大进了,深知蜀川之山水的奇特,没准儿心中也并不觉得到那里做官是糟糕的事情,所以仕途的漂泊不是不能接受的。那么,超出一般送别诗的不舍之情,就有了现实的解释:自己就是因为离王者太近而获罪的呀。从送别的这个点一直扩散到杜少府的目的地,仿佛两点通过模糊的面而连接在一起了。诗人阅历并不深而词极工,仅仅在文辞上,少年老成已现端倪。
第二联是散句,“与君离别意”承接首联写惜别之感,却欲说还休。“同是宦游人”一句豁达地消解了送别的感伤。长安对我们本是他乡,便是在长安的相聚,也是宦游他乡;这次你去蜀川赴任,同是宦游他乡;别是客中之别,送是客中之送。虑到了这一点宦海漂泊,则伤感最大限度化解了。对于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诗人,把离别那点事儿拿捏得如此得体,莫非源自他的早慧?此少年老成之二。
第三联廓开意境,自铸伟词,便成千古名句。宦海哪个不浮沉,客中谁不孤哉!但是,在宦海之中得遇知己,是人生的万幸,一旦可以称为知己就在人生永远定格,与知己的心理距离绝不会因为空间的距离而疏远。什么是海内,哪里叫天涯?一点灵犀就会让遥不可及成近在咫尺。这样的至情言语,是过滤了人生的芜杂才会领悟到的,二十多岁的诗人何以穿透人生的障壁出此伟词,此句一出而成为后人的定例?这份深刻,是过滤了超越他年龄的哲理,此少年老成之三。
尾联紧接三联,以对杜少府的殷勤劝慰结束全篇。古人送别直到“歧路”才分手,“歧路”点出了“送”字,与首联呼应,使结构圆合。劝慰杜少府不要做儿女之态,哭鼻子、抹眼泪,语壮而情深,表现了诗人开朗的胸襟。可以想见,这位朋友在京城好不容易谋得县尉这样一个小官,还要长途跋涉到蜀川去上任,恐怕也是一个很不得志的人吧。诗人自己在官场也不得意,这也许是两人引为知己的缘由之一吧。我猜想,杜少府在年龄上恐怕是王勃的兄长,几人能如他弱冠而官呢?但是王勃却能够如此宽慰朋友,反倒像是个仁厚的长兄。对于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诗人,不狂不燥不腻,这份情致只能出自至诚,此少年老成之四。
这首诗四联均紧扣“离别”起、承、转、合,诗中的离情别意及友情,既得到了展现,又具有深刻的哲理、开阔的意境、高昂的格调,不愧为古代送别诗中的上品。全诗情调高昂,气象开阔,给初唐的诗坛带来了一股清风。
文词上的老到最显而易见,诗体上的初创之功并不易见。要知道,唐代逐渐成熟和盛行起来的新诗体——五言律诗,在年轻诗人王勃的笔下已经开始尝试和形成,要是读一读王维、孟浩然的五律,读一读李白、杜甫的五律,就会发现这种新诗体在唐代的发展如大江奔流,波澜壮阔。不仅如此,内容上也是开送别诗的先河,一洗往昔送别诗中悲苦缠绵之态,体现出高远的志趣和旷达的胸怀。此诗一出,便把“别调”成主调,在意境上也开掘出前所未有的高格。这一切,都出自一位时年二十多岁的青年,在诗歌上,他还不算少年老成吗?莫非生命之花绽放越早、燃烧愈烈,则生命的长度就要加速进程?命运何以不让诗人人到中年?哀哉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