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快下班的时候,租住我们究房子的小王给我留言,让我们去房子一趟。
这套房子是我们当初结婚的时候,按照政策,老公单位分配的福利房,面积约有70平方左右,建筑年代应该属80年代。虽然比不上现在的高层房屋,但是这套房子基本上属于应有尽有!许多租客都属于拎包入住!
在参加了2008年老公单位最后一次集体购房后,我们搬进了另一套新房子,之后这个房子就开始处于出租状态中了。
截至目前为止,我们已经经历过将近十家租客,随着租客的不断更换,房子里面的配套设施修整了一次又一次,一些设施换了一批又一批!
这次的租客是刚从学校毕业的九五后的几位小女孩,当初写的合同是一年的合同期的!印象中最多三个月。
当我们来到房子以后,三位小姑娘说是由于他们的工作地点原因离这个房子有点远,现在想把这个房子退掉!
按照常人的想法这肯定是不可以的!当初签订一年期合同,没到期,我们不应该同意租户退房子的!
但是对于我和老公来说,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小女孩刚出来闯社会,确实也挺不容易的,没必要拿这个东西给刁难孩子们!
当我们答应孩子们后,回到家和邻居谈起这件事,邻居认为我们应该严格遵照合同来执行,不应该有那么多的妇人之仁,但是我们还是觉得互相理解最好。
无论在哪里,创建一种和谐、互相理解的一种人际关系是我们做事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