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第一眼,并不遥远。
他是同桌,嘻嘻哈哈。高而且瘦,但是不是特别帅。背书,学习。我是个不怎么会说话的人。题目做得模棱两可。他说,你到底会不会?我,我不知道。
他会画画。画的还不错。
他喜欢听歌。似乎听过他唱歌,但是忘记了。
有一次,我和闺蜜去市集买书看。书的旁边就是磁带。我看到了凤凰传奇的磁带,果断买了。因为觉得他和凤凰传奇的男歌手很像,尽管现在看回去,一点都不像。我曾对他说过,我觉得你像那个凤凰传奇的男歌手诶。忘记他是怎么回应的。
那时,我很认真的抄写歌词,除了音乐课上唱的,还有喜欢的歌。然后请他画画。嘻嘻。
他很会聊天,我喜欢在一边静静地听。当时年纪小,甚是害羞吧。
不敢轻言语。
有一日早晨,早早到了教室门口,他也来了。那天要上体育课,我带了篮球,要投篮的。
我站在教室门口,一个初三的哥哥,其实是隔壁邻居可能是借去玩,但我不知道。那个哥哥把篮球拿走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我蹲了下来,把头埋在手臂里。
听见脚步声,“给你。”
我看到一颗写着我名字的篮球在我眼前。
抬高看,一张灿烂的笑脸。
他看见了,原来他跑下楼去,帮我要回了篮球。我很是感动,却是不知言语了。
只是把这件事深深寄放到心里。
每次看到他,都很欢喜。
后来,换座位了,便远去了,便是连语言的交集都没有了。
我把大多数的精力置身在了小说里,在小说的自由精神里徜徉。
由此,深深地藏着那一颗小心思直到消失,想念都不再。后来,从未谋面。
若是见面,我想我会说声,谢谢。
二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是的。
因为父母熟识,每年过年都会到对方家里吃饭。我们总在一起玩着。
他很皮,额头上留下了一块疤。我一直记着。
他会跟我讲故事。
我喜欢听他那悠长的声音,带有魔力,吸引着我。
他是个体贴的人。
帮我一起提东西。
如果说幼年遇到的那么多人,他也是一个不可忘记的人。
如果不是出了那件事,我们现在或许还是很要好的朋友。
而我因为那件事变得内向,不敢与人说话。
那年冬天,大家一起去河边玩,河上都结了冰。冰窟窿一个接一个。
我们去河边玩。
我妹,我的好朋友,他,都在。
当我踏到一块冰上时,我说我能踏到下一块哦?他们说:“你踏啊,踏啊!”
于是,我真的踏了。
却不知,这是浮冰。
我掉到了河里。
身上全湿了,被人救上了岸。
周围的人全是责怪,在干活的爸妈一听马上赶回来。
而我只记得,我的腿,好疼。
裤子是脏的。鞋子早已不知道去了哪里。而他被他妈妈带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却只记着疼。
我躺在爸爸的背上,送去了医院。当夜,就住院了。
当时就快期末考试了。
可我却做了这样的错事。我不知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办。家境不好,连住院的钱都是借的。妈妈一直耐心地陪着我,尽管偶尔还是会说几句。
妹妹还小,妈妈也带到了医院,方便照顾。
后来好了只需要定期复查,于是回家住了。
为了方便照顾我,妈妈在楼下支起一张床,白天背我下楼,晚上背我上楼。
老师们来家里看望我,虽然没说什么,但我感受到责怪的语气。
记得吃药,那段时间吃的药最多了。
刚好过年。过年,我在楼下床上,亲戚们来,我就躲进被子。
遗憾的岁月总在无情地颂念悔过。
年后开学,妈妈说,不能耽误学习了。就这样,我回到了班级。没有扫地,没有抬饭,没有做操,连上厕所都要人扶,打饭需要人帮。我的头一直低着。
后来,作业做不好,老师也会批评我,转到这件事来。我在心里默默流泪。毕竟是自己错了。
教室在四楼,妈妈每天早上骑车载我到学校,背我上四楼,放学背我下到一楼,再骑车载我回家。在教室我都是拄拐杖。因为腿还不能走。还要复查。
渐渐的,性子就慢慢冷了。越来越内向,不敢高声语。
与他也是渐行渐远。不怪任何人,那是意外啊。
后来,慢慢地都不去他家吃饭了。于是,更是没有交集。
三
相逢在路上,爱恨一瞬间。
现在有人会说眼神一对,就知道是否是自己的另一半。
我在路上遇到一个背着吉他包的人。
刚好在买火车票的时候遇到。
啊哈,他也去林城。
上车的时候,站在月台上等待车到站。刚好,他走过来,我一抬头,与他四目相对。没有表情。
他长的一般,不高不矮,跟我差不多。
但从牛仔衣和休闲裤看出他有点潇洒。
车到站了。
我们陆续上了车。我坐在14A,他坐在13B,就是前后排。但是是斜对面。我往前缝隙里看能看到他的头发。
到了宛城,他睡着了。
到了蒋乐,他的吉他碰到了前排的椅子,快要掉的时候,我正急着,他忽的醒了。一把抱住吉他。
到了乐都,他离开了位置,连吉他也带了去。
我以为他有急事到乐都下车了。
到红安的时候,他回到了座位。手上的吉他不见了。他那样珍视,却没有带回来。
宁镇到了,有一个上车的乘客是坐在我边上,可是他的女友坐在那个牛仔衣身边,他问牛仔衣能不能掉个位子。牛仔衣同意了。
我默默看着,心里却暗暗欣喜着。
牛仔衣坐下来还挺瘦的,侧颜很帅。
我一恍神看着他,他转过来发现我在看他。一下子脸红了。好可爱啊!
我傻傻地笑着。
“你好,我叫叶秋子。”
“哦,哦。”
“什么意思?不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心里打量着。
我不开心地看着窗外。
到三点半左右,他又离开了位置,不知道去了哪里,带回来另一把吉他。
因为吉他包不一样,我是这样猜的。
“你喜欢听歌吗?民谣喜欢吗?”
我一脸惊呆。
“我喜欢!”
看着他拿出来一把原木色的吉他,六根弦。
认真地弹着班得瑞的《雪之梦》,很清新的轻音乐,让人仿佛身处大自然中。我沉浸其中,恍然入梦。
醒来后,发现他不见了。问了一下乘务员,到哪一站了?还有一站才到林城呢!
他,没有回来。
我真的惊奇,觉得他应该会弹比较铿锵的调子,或者扫弦较多的帅气的歌。
却不想,如此小清新。
为方便叙述,第一人称见。
虚构,雷同则巧合。
――记少年的纯粹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