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用个人账户收款?1月起,公转私、私转私严查开始!个人银行账户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
补税500多万,罚款近300万!
事情大致经过:
该公司2017年-2018年账外取得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货款,未申报纳税。
2017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12193078.7元,其中11495378.7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
2018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27883309.65元,其中27018459.65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
经轧留抵后,追缴增值税税款2017年1670268.7元,2018年3839500.25元。追缴企业所得税2017年、2018年合计439662.71元。
因该公司隐匿废料收入、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的行为构成偷税,拟对应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50%罚款,计2974715.87元。
可以算出,该公司因个人卡收款未申报纳税,被追缴税款及罚款800多万!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告诫老板们,一定引以为鉴!
2024严查开始!
公司还敢用个人账户收款?
2024年私户避税真的走不通了,除了上面的案例,还有多家企业被查被罚的前车之鉴!
云南国税稽查局对云南某一药企进行税务检查,在其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中,明确列明需要该公司提交的资料就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个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及明细。
北京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用个人账户收取客户购货款,最终,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
所有的案例都在表明以下几个道理:
1、银行税务共享信息
银行、税务信息已经共享,如今税务如果有需要,想要掌握私人账户的资金变动,不再那么困难。
2024年起,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偷税漏税必然遭到严查!
2、大数据比对分析
金三税务系统的强大,自然不必赘言多说。企业的经营是否有异常,发票、申报数据是否真实,系统都会自动对比并分析。
动态监测之下,一旦有异常,比如税务率低,系统就会自动预警。不用别人举报,税务局在办公室就知道哪家企业可能涉嫌偷税了。
3、虚开发票这条路被彻底堵死
税务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请大家遵守税务法规。同时,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4、告诫所有企业老板们:
不要再用个人银行账户隐藏公司收入少缴税款啦!
否则一旦被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4大重要信号被释放
9种情况,企业容易被盯上
早在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
文件中明确大额现金管理起点:
1、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
2、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另外,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文件中还透露了4大重要信号:
1、银行负责反偷逃税款监控
电子支付已经是主流,但是为什么仍旧有大量的现金用途需求?
很多被腐败、偷逃税、洗钱等违法活动,钻了监管薄弱的空子。“私户避税”、“现金发工资避个税”,更是屡见不鲜。
如今,有了银行的强势加入,可以说补齐了反偷逃税的最后一块拼图。
2、银税互动,信息共享
意见稿要求银行报送大额现金业务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共享。对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分行业、用途、金额进行分析。
当前,四部门已经实现很成熟的信息共享,通过联网核查,银行可以直接在系统中核查: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信息、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等信息等等。
如今,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的运行,加上大额现金管理的试点实施,超过规定的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就会直接从银行推送到相关部门!
税务部门本身就拥有强大的金三系统,对税负异常、发票开具异常、财务数据异常等情形进行实时监控,如今加上银行私户、公户的大额业务交易的信息,几乎可以超级精准的锁定偷税!
3、四大行业被点名,秘密不再是秘密
批发零售、房地产、建筑、汽车销售四大行业被点名,为什么要单独指出?行业里的人应该心里清楚明白。
4、企业和会计注意了!今天起,这些事别再干了!
除了,大额现金存取会被重点监控,企业还需要注意的是:公对公、公对私大额转账也会被重点监控!
简单来说,9种情况企业容易被盯上!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公转私都是不合规的,有9种情况,可以放心大胆的转,具体如下图:
1.发放员工工资;
2.员工差旅费报销;
3.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4.向自然人采购;
5.归还个人借款;
6.支付个人赔偿金;
7.股东利润分配;
8.个人独资企业利润分配。
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
收付款九大风险点!
一、涉嫌虚开发票?
通过私人账户、个人支付宝、微信收付款、就会造成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有涉嫌”虚开发票”的风险。
二、增值税无法抵扣
1.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
三、相关成本费用无法税前扣除
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发工资或付款,可能无法取得支付凭证或合法合规的凭证,税前扣除有被调增的可能。
四、可能被税局认定为偷逃税的风险
(1)增值税方面:
可能被税局认定为偷税漏税的行为
成因: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方面:
可能被税局认定为偷税漏税的行为
成因: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收取货款,未体现在对公账户收入中,存在漏记少记收入的风险。
(3)个人所得税方面:
可能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税个税的风险
成因: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支付工资、发红包,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
注意:区分下列不同的情形网络红包个税处理
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
五、可能被税局核定,缴纳20%的个税
如果公司用公户直接转给股东私户,又长期不还的,税务局可视为分红,需缴纳20%的个税。
纳税年度,投资人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六、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七、涉嫌挪用资金、职位侵占
个人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等交易,有可能会涉及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八、公司管理混乱,不利于长期发展
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容易导致公司资金混乱,给客户、供应商等外界留下公司不正规的印象等。
温馨提示:企业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采用对公账户结算,最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
九、可能被列为银行重点监管对象
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频繁交易或大额交易,会被银行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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