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枉勿纵”还是“宁纵勿枉”?
最近经由经济学的介绍的一个统计概念,真是让我廓然开朗。
人类会犯两种错误。比方说在抓捕罪犯,你是宁愿的错把好人当坏人抓起来了,还是宁愿错把坏人当好人放走了呢?
这个问题的笼统陈述就是,要不要宁杀错都不要放过,要不要宁枉勿纵?
之所以难以抉择,是因为里面隐含了隐含的此消彼长的关系:
虽然冤枉的人越多,但会放过的坏人也会越少。同理,尽管放过的坏人越多,不过冤枉的人也少了。
你会怎么选?
当然,当今法律已经表态了。每个人都是无罪假设的,举证的责任是在检控方上,也就是说,执行的宁纵勿枉的策略。
投资界的“宁枉勿纵”
事实上,我认为这个问题,不仅是一个抓捕罪犯问题,是一切进行决策判断所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任何判断都可能遇上这两个错误。
第一类错误
这源于统计学概念,且成为第一类错误,定义为,
把没有某些你所需要的特征的事物,当作具备这些特征的事物,并选择了它们
错把好人当坏人。“犯了罪”的人是你所需要的,犯罪是他们的特征,若是把一些没有犯罪的人当作是罪犯了,那你就犯了第一类错误。
同理,延伸到买橘子上,你自然想挑两斤好的橘子,但如果你凭借外表触感判断错误,挑了一些坏的橘子放到你的袋子,也就是犯了第一类错误。
第二类错误
第二类错误的意思是,
把具备某特征的事物,错判断成不具备这特征的事物,然后放它走了。
同样的例子里,抓违法犯罪的人,但是一个人罪犯站在你面前,你觉得它没罪,然后把它放走了,你就犯了第二类错误。
买橘子的话,是的,看到一个表面看起来不确定的好橘子,结果你没放到篮子你,你判断错误了,这时候犯得是第二类错误。
两类错误,此消彼长
正如“好人坏人”的例子里说的。
生活中,大多数时候我们需要做判断,而只要一判断,可能就会有判断错误的可能性。
如果你主动选择犯第一类错误,那么犯第二类错误的概率就会小,反之也成立。——要不就冤枉好人,要不就放过坏人。
换言之,暗示着,如果你避开犯上某一种错误,那你的行动就是要主动犯另外一种错误。
你要像现在司法程序上原则一般,避开冤枉好人,那你要主动承担放过坏人的风险。
投资,要主动犯第二类错误,避开犯第一类错误。
这是一个统计学概念,适用于几乎任何领域,商业、生产、化学实验……
投资也不例外。
那么问题来了,投资判断中,要更倾向于避开哪一种错误,从而主动犯哪一种错误呢?
巴菲特与查理芒格的答案是:要主动犯第二种错误,极力避开第一种错误。
我记得他们对所有入门投资者,有一个奇怪有趣的,又担保说能马上提升我们的投资成绩的建议。
你们开始投资前拿一张表格,里面有二十个空格,投资一次就打一个勾,这就是你们一辈子的投资的机会。一旦这么做,保证你的资金效率会比你原来高。
这不就是典型的放过很多好橘子也不愿吃到一个差橘子吗?
而在这里,橘子已经不是橘子,是股票。
而他们说到,做到。
这似乎已经是不证自明的巴菲特法则了。
从来不建议,高频买卖。
从来是百选千挑才下重手进股。
从来不碰自己不懂的领域(所以挑选都是像可乐公司,而不是想苹果公司这种潜力股)
……
结果,也异常清晰,股神称号get。
回过头来,毕竟这只是巴菲特的思考,他的思考却不代表我们所有人思考,所以绝大多数的人他们是逆着这种方式的。即,
主动犯第一种错误,避开第二种错误。
他们更愿意,买卖上十支股票,时刻监测着市场与消息,随时买卖新股票,尽可能不放过任何一支他们觉得升值的股票。
当然,因此,他们也会看错、买错很多资产,此消彼长,也不知道是赚了还是亏了。
总结一看,发现从现在理论层面的推断,好像确实说不出,哪一种策略在投资上更加有效,而我个人,选择了跟随巴菲特的脚步。
原因其实很简单,当我选择后一种策略的时候,我的时间和精力花在监控大多部分信息上。
此非愚蠢?投资明明就是想,让钱自动生钱,而不用我花时间去工作,而现在却让我时时刻刻盯着它,耗费着我的时间?
其实还有另外重要一百倍原因是,结合市场有效假说理论和《随机漫步的傻瓜》书中的观点,我认为,巴菲特的意见是对的,前一种策略是更优策略,但这仍待实践。
有效市场假说 和 《随机漫步的傻瓜》 两个内容,对我理解股市的帮助非常大。
等待时间吧,耐心看结果,我还年轻,我用一生的尺度看你老人家是对还是错。
因此有以下投资原则
这些话语我都读了千百遍了,我只想让它更加牢固,深化到脊髓处。这些,都是可顺理推理出来投资行为。
① 动手买之前,要做好足够的功课,别随便买随便卖。
② 别贪心,不是你的资产升值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别看到了别人涨了一倍就在瞎幻想。
③ 让投资问题,变成数学问题,变得理性冷血起来,别因为自己利益挂钩而恐惧而兴奋。
④ 投资最大的刚需:避险,而不是冒险。安全第一,不赚也不要亏。
⑤ 别投机,投资。目光长远一点,没有5、6年的等待耐心,别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