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不在医院门口吃饭,除了那家牛肉丸店。
第一次,是王二带我去的,他说,你能吃出爱情的味道,我不信,于是,这一去就是三年。
看店的是个老人,脚步蹒跚,手抖到快要端不稳碗,汤洒出来,滴在桌子上,形成一块快污渍,时间一长,擦也擦不起来,黑一块,青一块,像极了征战多年的盾牌,彩色的漆被剥落的所剩无几。他身边有一只金毛,乖巧听话,每天就卧在门口,注视每一个进店的顾客。上了年纪的人大概都喜欢有只活物常伴身边,驱赶孤独。
王倩住院的日子里,夜里饥肠难耐的时候,就跑去和老人说说话,喝碗肉丸汤。不论多晚去,漆黑的夜里,“牛老大肉丸”的招牌总是在远处闪着光,绚丽夺目,像天上的繁星,不停的冲我挥手。
最开始,是喜欢他家的味道,顺便调戏那只懒洋洋的金毛,在浮躁的社会里,这的一切显得那么静谧,让人心里宁静。
之后,除了这些,我爱上了听故事,听老人讲那些风花雪月的往事。
年轻时候,他是个愣头青,耿直的不像话,敢爱敢恨,高干子弟,身上多少都有那么点野性。练歌房没普及的那会儿,台球厅是潮到爆的场所,他和朋友就在那待上一天,喝好几箱啤酒,抽好几包烟。打得最好的男孩,能受到最漂亮姑娘的青睐,可以晚上享受一起钻苞米地的殊荣。
他告诉我,民风彪悍,但思想淳朴的年代,晚上在一起只是谈谈人生,真的,他说的很认真,我丝毫不会怀疑。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碰见那个,如火一般的女孩。
他说,他变了很多。
他说,爱一个人,就是把自己活成她的样子。
读书,写字,他那只拿惯了台球杆,拎惯了大砍刀的手,突然拿起笔来,生涩的让自己笑出声来。
爱是付出,更是索取。
他不再满足于两人之间谈人生的阶段,他还想要更多。
牵手,拥抱,接吻。那天晚上的苞米地,蛐蛐的声音都听不到,繁星都隐去了身形,万物都像是在等待充满圣洁光辉时刻来临。女孩闭着眼,他轻轻剥开她的上衣,仿佛在摆弄一件世间独一无二的艺术品,生涩的一如提笔写字。
女孩身上处子的芳香,向四周扩散,混杂着苞米味,飘进他脑子深处……
老人到此一顿,任凭我怎么追问,都不再言语,只是在他脸上,我看到了只有年轻人才有的,甜蜜。
我听的心猿意马,浮想联翩,原来每个男人都和我一样,情到深处……
老人讲,这狗,便是退休之后,与老伴,也就是那姑娘一起养来作伴的,狗是她挑的,说是金毛听话,等他老年痴呆找不到回家的路,能把他带回来。
老伴走了以后,他就来着开了这家肉丸店,和进店的顾客说说话,就能不那么想她。
老人说,狗就像是老伴留给他最大的念想,每当想起,就摸摸狗,看着它乖巧的样子,总是会想起那个晚上的苞米地里,听话,乖巧。
他说,老伴走了以后,饭做两份,自己一份,金毛一份。被铺两张,自己一张,金毛一张。这么多年,慢慢得,觉着有时候,这金毛,也像是个人,有她的影子。
我最后一次去肉丸店,是王倩出院的日子。
我对王倩说,我带你去尝尝爱情的味道。
那天心情很好,去了顺便和老人道别,谢谢他的故事。
出了医院门,左转,右手第二家,门口堆了一群人,停着警车。
我拉着王倩,挤进人群前排,从周围的议论中,我才明白发生了什么。
约摸着刚过中午,一人急匆匆的进店,点了一碗肉丸,边找位子,嘴里边骂骂咧咧。他要去最里面的那个空位子,金毛就趴在桌子腿边,这人心烦意乱,走过去就飞起一脚,金毛在地上打了个滚儿,盯着他,露出了獠牙。
老人正端着汤,准备放给客人,看到了完整的一幕,不甚灵活的腿脚,朝前踉跄了几步,一把将手里盛着热汤的碗砸在了那人脸上。
接着两人扭打起来。老人哪是他的对手,两下就被干翻在地。他指着老人,破口大骂,金毛突然从背后跑来,扑向那人伸出的手指,死死咬住,任凭他拳打脚踢,全然不松口。
在店里其他客人的帮助下,那人终于和狗分开,一并分开的,还有他右手食指的两个指节。
警察来的很快,围观的人也多了起来。群众里高呼“打死这条狗”的声音比比皆是,其中,不乏早就对老人养狗不满的邻居。警察为避免金毛再次伤人,也要求老人将狗先交与他们扣留。
老人自然不同意,坚决道,“我在哪,她就在哪”。
他说话的时候,云淡风轻,我眼眶却突然炙热了起来。
警察一边疏散围观群众,一边再次与老人交涉,并下了最后通牒。这狗蓄意伤人,必须交由他们处置,否则,他们将采取必要手段。
老人突然转身,走进厨房,然后拿着2尺多长的牛肉刀出来。警察和围观的人,纷纷带着惊恐的神色,朝后退出3、4米。
老人举起刀,左手按在桌子上,青筋暴起,手起刀落,一根手指留在了桌子上。
这一刀,警察呆滞了,人群中瞬间没了声音,空气都像是凝固起来。
老人疼的脸都扭曲了,腮帮子鼓得老高。过了半晌,警察又上前,想送老人先去医院,老人头上冷汗都冒出来了,可还是死死盯住最前头的警察,咬着牙,一字一顿的问,“现在两清了,能放过她了吧”。
门口医院的医生已经赶到,不过谁也没敢上前。警察听到后,脸上泛起了难色,说,“这是规定,你先接受治疗,其他的,就不用管了”。
老人怒目而视,左手把木门拍的啪啪作响,血顺着门上的油漆,流了一地,与战场上士兵的盾牌一时无二。右手指着自己的胸膛,“你们谁有种,来从这踩过去,踩死我,就让你们把它带走”。
他等了很久,没人上前,这才回身摸了摸身后有些惊恐的金毛。
这之后,那家店关了门,改头换面的是一家拉面馆。
我也没再喝到过有爱情味道的肉丸汤,再也没见过这一对传奇的老人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