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二妹后来得知这个消息,大骂我一顿,飞到成都要我解释,我实话实说,二妹不相信,就打电话要我妈到成都来说个明白,这有什么用呢?到了成都后,我妈理直气壮的说,她是寄了两千,难道我和二妹养大不需要钱吗?我凭什么要四千就给四千?二妹得到这个结果,也是哭笑不得,她不能怪妈,也明白我的难处,只好把三妹叫来,几个人在成都玩了几天,这才离开。
那时候,我还在读大学,三妹渐渐的摆脱了丧父情节,平复了情绪。初中毕业后,她报考了重庆的一所技校。在校期间,她认识了一个重庆厮混的社会青年,她从重庆那所技校毕业后,一时间没找到工作,就来问我怎么办。这时候,我在成都巨人担任销售主管吧。我心有不甘,就打着大学招生的幌子写信要妹妹到成都来读大学,如果她真的过来成都了,我就有了牵挂,未来的日子又会如何呢?可惜这样的事我妈同意,三妹却拒绝了。她和那个社会青年带着几个小弟去了广东,后来在樟木头附近开了一个餐馆,三妹管账,据说生意还算可以吧。
后来,二妹又认识了一个男朋友,是个香港商人,据说很爱她,知道她吸毒以后,拿出钱来让我二妹戒毒,就这样,二妹到了云南昆明。后来,二妹和她分手了,另外在昆明认识了一个男孩子,自己做起了鲜花生意。我这辈子算是命不好的,有勤奋上进的亲戚,都死于非命,而留下的,都是眼高手低的亲戚。不久,二妹从长沙给我电话告诉我一个噩耗,二妹因为醉酒,骑摩托撞在了立交桥的中柱上,我顿时如晴天霹雳,直说要去长沙,三妹说不用,她明天就去火化,她要带骨灰去昆明,我只好请了假赶去昆明。到了昆明我才知道,二妹买了一个一房一厅的套房,男朋友睡外面,她睡里面那间,我有些不安,劝她出去住,她拒绝了。这是我第一次和她发生矛盾。后来的几天,两个人忙于处理二妹的丧后事宜,又发生了矛盾,她把墓碑上刻的内容删改了,说是要把男朋友的名字列在首位,根本不听我的解释,我一气之下就回了成都。二妹的遗产除了那套房子以外,扣除丧葬费用还有八万元,我给三妹说,你把这钱保管好,将来我们俩谁要自力更生了,就从这钱里面取,没想到三妹拿到这笔钱以后,转身就寄给了我妈。我妈是不准二妹埋回老家的,说是白发人不送黑发人,不要折她的寿。没想到第二年她就去了昆明,把那套房子变卖了,全部或是大部分家具给了那个男孩子,美其名曰不让他发杂音。从此以后,我就坚定了要回那笔钱的念头。这是1999年的事,后来我经济宽裕以后,几次利用清明节的机会到昆明替妹妹扫墓,有一次无意中发现有人来祭扫过,或许是那个男孩子吧。
我妈或许是有钱了,开始考虑给我买房的问题,这时候刚好遇到福利分房的结尾吧,具体的事情参见《买房记》。原本按三妹的意思只给我汇三万,随便买个一室一厅够住就行,我则说三万哪够,成都的房价不是老家能比的,来帮我的叔叔也赞同了我的意见,最后,以七万八的价格谈妥了八里小区的一套住房。我妈也上来成都,又花了大概一万左右给我置办了彩电沙发等等。这套房我住的惬意,内心里却不珍惜,老觉得这房是我二妹的。后来,我失业了,连续九个月都没有找到工作。我找我妈要五百元,第二天,我三妹出现在成都,她是来逼我签弃权协议的,为了五百元,逼我放弃家中财产的继承权,我笑了,含着泪签了五份同样的文稿,三妹留下了五百元,第二天一大早就离开了。
大约在这个事情的两年前吧,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三妹和他那个男朋友分手了,具体原因不详,大概率是那男的另有新欢吧,这时候,男的经济状况良好,给了三妹二十万,两个人算是和平分手吧。,三妹回到四川,想自己做点事情问我的意见,这时候我已经意识到三妹受我妈和那男朋友的影星太深,很多理念已经和我发生了很大的冲突,我还是想尽到兄长的责任,给她出了许多主意,可惜每一个主意都遭到了我妈的破坏。比如我说开一个渔具店吧,我妈说杀生不祥;我说开一个文具店吧,她说官府都有关系户做;开一个服装店吧,她说一年到头很辛苦;我说开一个首饰店吧,他说东西零散不好收拾......她还在里里外外说我的坏话,我只好放弃了这最后的期望。后来我才知晓,我妈是看中了她手里的二十万,不过我妹也有了防人之心,没有让她得逞。
回老家以后,三妹又和她的同学恢复了联系,包括她以后的恋人苏强。这人在残联工作,听了他的情况,我也很满意她的选择。可是万万没想到,三妹居然趁我妈不注意,就私下买了房子,这时候,老家还有150平米啊!苏强知道她买房以后悄悄的离开了,第二天就提出了分手。得到消息,我忍不住大动肝火,和我妈讲了这事,不料她却很淡定的说随她去吧我当时就绝望了,这家人怎么能干事的都死了,还活着的都是傻缺?
后来她又有了一个追求者,一个被判刑数年的盗窃犯,据说还在她读初中时,那个盗窃犯就暗恋她,还偷过她的作业本。两人相恋后就一起到成都打工,好像是开的纹身店吧。我那时候去了贵阳,想把房子挪给她们住,她们拒绝了。再以后,她们生意不好做,就回了老家。
现在时间已经两点了,不能再熬了,就结束吧。后来我和三妹的感情就每况愈下。在我妈的教育下,我虽然怀着一丝憧憬,她却是冷淡冷漠处置我的事情。我三妹总共有三次触碰到我的底线了吧,一,我在2007年卖房子的时候,她说要结婚,要分我的钱,我便拿出五万准备满足她。本来的约定是五号到帐的,我先拿出三万给二爸,本来还只是多个见证,不料她三号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诅咒我生儿子没屁眼不得好死,我当时连死了的心都有,只能说明天你就明白了,是的,当时邮政局的政策是第二天到。第二天她打来了电话,说是钱已收到,我们之间可能也许有所误会,整场言语下来,没有一点歉意。我心寒了。
第二次是在三年后,我的运作上出现了一点问题,云烟局的款项没到,又要发几万的货,厂家是见钱发货的主,我向她提出借点钱应急,她不但不借,还用污秽不堪的词汇骂了我一通。我找朋友借钱,也是屡屡受挫,参见《驿路繁华--灵》最后还是芳借给我度过了难关。
第三次是我和郭散伙的时候,我想寻找新的合伙人,正好她的孩子出生了,她有寄来照片吧。我就让她把身份证寄过来,打算给40%的股份给她儿子,我当时想的很清楚,生意垮了算我自己的,生意成了给他儿子一半。不料她接了电话以后,许久都不表态,我问她,她没好气的说,自己先洗干净吧,不要祸害她了,我听她这么一说,彻底的绝望了,从此以后,再也不和她主动联系,那点股份,我转让给了《驿路繁花--琳》,就为了这可怜的1%股份,我的公司即使破产,还是没有清算成功。直到2014年我妈中风回去的时候,她带着一个男孩来探望,那男孩很腼腆,看见面生的我就往当妈的身后躲,我对她的血统的那点珍惜也烟消云散。
从此以后,我和三妹就少有联系,即使她后来告之我妈死讯的时候,依旧如此。至于家中财产,就随她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