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这本书时,仿佛被磁石一般的东西吸住。我承认,一开始是书名吸引了我。我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善于读书的拙劣读者,纯粹是感受性的阅读。有时也想读些如何阅读这方面的书籍。渴望在阅读这条道路上少走些弯路,毕竟人一生的精力很有限,而能在生活中争取的阅读时间少之又少。
之前读过美国莫提默·J.艾德勒的《如何阅读一本书》,确实是一本很全面很实用的书籍。从阅读的不同层次分别讲了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题阅读。还具体讲了阅读不同读物的方法,以及阅读对生命成长的好处。从实用性来说,读后真是受益匪浅。很多简书朋友还精心制作思维导图,非常直观,非常形象地呈现这本书的框架和内容。但从趣味性来看,我更喜欢毛姆的《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至于作家毛姆,我为自己所知甚少感到羞愧。记忆中好像在哪里读过别人引用他的一句话,可是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此外,知道他的《月亮与六便士》很有名,但一直没有一种契机接触那本书。我一直认为,有时与一本书的相遇需要缘分,打开一本书有时候需要一个契机。
而这个契机,在我读毛姆的《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这本书时,就开始萌生了。一读毛姆的文字,我就上瘾了,有一种不愿意停下来的感觉,同时对毛姆的其它作品充满期待,甚至有一种迫切感,迫切地想打开他那本《月亮与六便士》。我想这就是契机,契机已经来了,想阻挡也阻挡不了。
回到《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说家的读书随笔或者说阅读体验。以一个优秀小说家的视角,正如前言说的,“毛姆拥有着评论家无法获得的角度与情感,对小说的鉴赏深刻而独到,从不盲目吹捧。”他的独特在于除了对作品的解读,还有对作家生平经历和性格的解读,就是“从作家的作品问题到作家的生平和性格,由对作家作品问题来关照作家作品。”其次,他的语言风趣幽默,外带三分邪诞,读来非常有趣。评论说“毛姆毒舌、刻薄,但内心又极具情怀,待人待事,都怀着厌恶与热爱的双重情感。”要是生活中我遇上这样的人,我肯定非常讨厌他。可是我读到这样的毛姆时,我没有讨厌他,而是喜欢他。难道是距离产生美?也许是。
但我仔细想想,这背后还有很多原因。一开始我特别不理解,我固执地认为,一个人要好,表现出来的很多方面都应是好的。倘若一直表现得好,突然表现不好,就打破了我对他的印象,在我心里面有一个巨大的落差,让人一时难以接受。一直以来,我对自己的要求也是这样,学校要表现好,家里要表现好,不能懈怠,不能懒惰,不能不怀好意……但一个人总不是那么完美,有时我也会出错,比如课堂上写错某个字;受方言影响,某个字读音不标准。我常常很自责,总觉得是自己做得还不够好。当读到毛姆说的这句话,“一个人并不是总能像他应该做到的那样出语谨慎。”我顿时释然了。也许我可以不用那样压抑自己,谁没有过错,错了能反省,能改正就好了。《三字经》有这样一句话:“曰喜怒,曰哀惧。爱恶欲,七情具。”以前我一直回避所谓消极的情绪和情感,甚至羞于面对。今天读到这些,我再审视自己,仿佛心情轻松起来。人有七情六欲,所有这些情感,都是人类身上共有的,不管怎样都应该正视它们,学会与它们相处。
所以我觉得读书的乐趣大概就在于,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认识自己,不断认识生命,去发现新的事物。在否定中变得坚强,在肯定中变得自信。然后更爱自己,更爱他人,更爱生活。
当然,对于一个已经养成阅读习惯的人来说,阅读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获取知识的快乐是最让人满意的,也是最为持久的。所以保持阅读习惯是非常好的。”说实话,我真的很喜欢将自己浸泡在文字的大海里。我很赞同毛姆说的享受式的阅读。跟随内心的需要和兴趣选择你要看的书或要重看的书。要是不感兴趣,就放下,不必理会。有一天,你会觉得,做自己,追求所爱,就这么洒脱,这么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