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自述:
“我与前妻各种不合的原因离婚,小孩7岁,抚养权归女方,我按月出抚养费。离婚后结识现老婆(头婚),为这个小孩吵得很凶。
主要原因是老婆认为孩子既然抚养权是他妈,她希望我不要再花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小孩身上。
我觉得虽然抚养权归女方,但是小孩是无辜的,不能伤害到小孩,我希望能让小孩感受到父爱,在他周末的时候尽量陪陪他带带他。
现老婆认为抚养权归女方,就应该少管,最好是按月或者较长时间带下可以接受,如果抚养权在男方,她愿意尽职尽责像妈一样带小孩。
我觉得大人怎么了无所谓,小孩无辜,这是亲骨肉,和抚养权没关系,我太难做到不管这个孩子,正因为离婚已经对小孩造成了伤害,所以后来才应该多关心下孩子,我搞不懂我这个想法怎么得不到老婆理解。
我和前妻商量的结果是每周末我可以带带小孩,现在老婆不同意。我每个周末带小孩有没有错?”
我的建议:孩子是无辜的,生养了就负有了教育的责任,成长路上特别是年幼的时候,父爱是不能缺位的。
不管孩子判给谁也改变不了你是孩子的父亲这一事实,因此你必须要尽责。如果住在同一城市,每周见一次面不应该算过分。你好好和你现任老婆说一说,请她能谅解,如果完全无法谅解,那这婚姻就存有危机了。
你老婆是不是觉得周末见小孩太占用你和她的相处时间?你也需要花点心思关心现在老婆,不要吝啬说出自己的爱,让你老婆觉得她是你最关心的人,毕竟周末也是需要分一点时间和她一起分享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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