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幸运,二外甥在河里钓了很多昂刺鱼(学名:黄颡鱼),打电话让去拿回来。我便习惯的说了句:“你帮我处理一下吧,我五点左右去拿。”谁知这小子说:“二舅,我实在没时间呵,而且这种鱼只有现杀现吃才有味道的。”我说道:“你不知道我怕杀生吗?”
外甥的一席话让我顿感无语:“二舅,你真不杀生吗?我亲眼看到,中秋节的时候,你在我家就杀过鸡,那可是我妈养了快二年的芦花公鸡呵!”无奈之下,只好去拿了回来。数量还不少,够吃二顿,盘算了一下:今晚弄几条红烧,再养上几条过二天清炖。
晚餐时吃着鲜美的昂刺鱼,女儿和夫人都说难得吃到这般上好的野生鱼了,而且现在野生的昂刺鱼价格不扉呵。我有感于宰杀昂刺鱼时的痛苦过程,说了一句:“你们难道不应该感谢我,面对美味时痛下杀手的勇者精神吗?”一句话说的她们都乐了:“难不成这光荣而伟大的任务,要让我们二个弱女子来完成?”又是让我郁闷的说不出话的感觉。感慨一番:吃顿美味就这么难?处处遭白眼呵。
由此想到,一个一直以来备受众生关注的“杀生”话题。说实在的,从小就耳濡目染,在长辈的故事里,各宗教的戒律中,都把“杀生”当成一种罪孽。从那时起便对动物心存善念,并怜爱有加。更何况动物(犹其是家养的,)也是有情有意的。象是你的一个朋友,甚至于是家庭的一员,(年少时家里的大黑狗,哪怕是夜自习回来,它还是一如既往的在路口迎接着我,扑上来欢快的示意我到家了。直到那一年它老的不能动了,被卖给收狗的人,我知道它是什么结果,兄弟姐妹几个更是为此流了很多眼泪,却依旧于事无补。)
也许是因为这些原因吧,直到自己成家立业很久了,都没曾有过杀生的概念。直到前些年的一次经历,让我不再那么惧怕杀生了。那一年快过年了,三姐来宁波,给我带了二只活公鸡。在三姐来的当天,几个兄弟姐妹聚在一起,由老弟杀了一只。另一只就说先放阳台的笼子里养几天,留过年吃。却没成想,从此在我心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来。
说着讲着,很快就大年三十了。夫人说把鸡杀了吧,再养下去瘦的只剩骨头了。我搪塞说,过完年等这些孩子来拜年时再杀吧!就这么推到年初六,直到外甥女来了。夫人便又让杀这只鸡,我说从没杀过生,这怎么杀呵!外甥女提议到菜市场请卖活禽的人杀,我便提着鸡前去,没想到人家早收了摊回家去了。
回来后犹豫到底杀不杀呢?夫人又说:真是的,没杀过猪还没听过猪叫吗?人都说手无“缚鸡之力,”莫非说的是你?被说的实在没办法,便心一横:动刀吧,于是磨刀向鸡!
第一次动刀取命,难免心生畏惧。想着以前老父亲和兄弟杀鸡的过程,便着手准备:取只碗盛水放一撮盐,左手擒住鸡的一双翅膀和脖子,右脚踩在鸡的双脚上,把鸡脖子咽喉处的鸡毛拔干净,这就下刀了。用力割了下去,只感觉鸡身突发痉挛、浑身颤动,鸡血顺着刀刃流向碗中。此时我心跳也跟着加速,手不自然的抖了起来,见鸡血流完最后一滴,便如释重负一般,扔了刀,把鸡扔在了地上。
正当我想缓口气的时候,让我万没想到的事发生了。只见这只鸡立马歪歪倒倒的站了起来,还甩一甩头,把刀口处的血甩我一身,便无目的冲冲撞撞向前奔去。见状,我赶紧追了上去,一把抓住了它,叫夫人取刀来,接过刀把鸡缚在脚下,对准老刀口一刀剁了下去,如果不是一层皮连着,就是个身首异处了。心想,这次总该没命了吧。站起身,只见鸡腿蹬了几下,便彻底断了气。我也来了个深呼吸,总算干了件大事。直到今天,夫人和外甥女提及此事,还说我杀鸡如同杀牛。
从此以后,便开始了我的“杀生”之旅(当然次数还是有限的,基本上都在是菜市场处理好的,只有节假日从故乡带回的活物。)但每次的“杀生”依然还是不好的感觉,如同小孩子做了错事一般。还会想起年少时家里养的狗、养的牛,还有让我哭过笑过的那些鸡、鸭、鹅。它们也是生命,只是主宰它们的是人,人类或许就是它们的神吧。
有时仔细想一想:“杀生”如果是罪孽,那么我们吃的蔬果呢?难道它们就不是生命吗?不能因为它们不能行动不能嘶鸣,而把对它们的伤害,就认定为“取之当然”吧。或许,人类是最极为可笑的,很多时候,不但欺人欺物还要自欺的。为了一饱口福,为了私利,不惜编排出更多冠冕堂皇的道理来。
不由得想起前二日看过的一部影片:《动物世界》。人终究只是在进化的道路上,走的快了一些,仅此而已!
作者: 天元於二O一九年十二月七日晚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