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事往往最难以启齿,因为言语会缩小其重要性;要让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原本就不容易。
——斯蒂芬·金
2018年1月5日16时44分,由蚌埠南开往广州南站的G1747次列车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女士以等丈夫为由,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关闭,不听劝阻,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
相关部门,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其作出了改正错误,罚款2000元的处罚。
近一个星期前的新闻了,为什么现在才选择拿出来说说?
事发之际,当事人定处风口浪尖,受千万人口诛笔伐,不想让舆论影响个人判断
静观其变,等待法律的裁断,等待当事人的缘由。
如果你还不太了解当时情况,可以先参考一下相关视频 ↓ ↓ ↓
当事人一家着急赶广州办理事宜,丈夫因受累于行李,逾时无法通过安检。
看完什么感受?别急,先记录下来。
再听听我的所见所想(以下内容可能引起不适,请谨慎阅读):
视频中,不是只有一个胡搅蛮缠的妇女,还有一个手足无措的孩子,可曾有人考虑过她的感受。
一个人的所有经历都会影响她的未来,你可能觉得她以后怎样都是教养的问题,可是为什么要给无辜的孩子造成错误面前只有面红耳赤,没有语重心长的假象?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人妻、母,尽可能为家人争取利益无可厚非。
站在其余乘客的角度,每个人都有自己此行的目的,自然是想顺利出发,安全到站。
站在工作人员的角度,维护交通正常运行是责任,所有阻碍都应该尽快清除。
当这三个角度形成2:1的局面时,困扰就产生了。所谓社会问题,究其本质,只是私利和公利是否冲突的问题。
整个事件的导火索肯定是:
罗女士的自私自利,自以为是。
但是所有人都忽略的、或者说不愿意承认的点火者是:
围观群众
大家都站在道德制高点,肆意用“违法”为由来批判当事人,而不去考虑如何快速地解决问题。导致其无法下台,加强抵触情绪,失去理性,事态恶化。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总得有人救火吧,这就体现出:
工作人员执行力的欠缺
这种人为的突发情况,解决方式就只有两种:规章、人情。
按规章办事——执法人员,强硬带走,高铁顺利发车。
按人情办事——通知安检对其丈夫放行,顺利发车,到站再交给有关部门。
PS:耽误了那么久,最终还不是采取了第二种方式。
据了解,罗女士是某学校教导处副主任。
事后的采访中,直到罚款、革职之前,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恶劣,这是她的悲哀吗?不,这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教育工作者法律意识尚如此淡薄,普通民众又当如何?不为人师,大概也是对她最好的警示,我们都该想想如何以身作则。
水滴石穿,任重道远。也请相关部门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的宣传,尤其声明扰乱治安的惩罚力度。
说严重点,酒驾都上升到拘留、判刑的高度了,类似这种神志不清的行为是不是也应该严惩不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