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同事小刘告诉我,昨天晚上她的车在车库被撬了,车门都给撬变了形,我听后很是吃惊,赶紧问她丢什么东西了吗?她说:“本来车里也没放什么贵重物品,只是一些个人的日常用品,对了,你前些天送我的那副太阳镜也被拿走了。”
我听后心里一阵失落,那副太阳镜是前几年我和朋友逛大楼时买的,当时,我没想着买,因为我平时都是戴近视镜的,但那天心血来潮,看上了这款眼镜,试戴了一下感觉很酷,于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只是回到家里,实在是不用着,我就把它束之高阁了。
前些天,某眼镜店搞活动比较优惠,我又在店里配了一副近视太阳镜,在公司和小刘聊起开车时太阳刺眼这个话题时,我忽然想起了自己家里那副闲着的暴龙太阳镜,虽然我很喜欢,但是在我这里派不上用场,还不如送人,于是回家找出来,送给了小刘,这也算物尽其用吧,我俩都挺高兴的。
然而,谁曾想到,我这喜爱之物,竟然没多久就又一次易主了。说来也怪,上次把眼镜给小刘时,我的内心是愉悦的,可今天,听说眼镜被盗时,心里竟有一种说不出的心疼和失落感。其实,这副眼镜现在不管在谁的手里,都与我无关了,因为它已经不再属于我,然而我的心情却大不相同,一个开心,一个失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的心理真是奇怪!
其实,这事想通也就释然了,现在我的这副眼镜又一次成了另一个人的心爱之物,这个人可能是小偷的女友,也可能是他的姐妹,或者是他的老婆,总之,不管谁戴着,至少眼镜本身已经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都比放在我这里睡大觉要强的多,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