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要感谢我家大哥让我养成了早睡早起的好习惯。在学校时作者依然保持了早起这个好的习惯。
分班后宿舍也换了一些人,作者起的早,就先去洗台洗漱去了(我们一层楼共用的洗台和厕所)。而且我知道再晚十分钟这个台子一定会站满人的。那时候我家小弟沉迷于网络游戏无法自拔,于是大哥把他一周的经济大权交于我,我和小弟的学校大概有2.5公里左右,每天像跑五公里似的。早上6点半出发给小弟送早饭和一天的生活费,回来时差不多上早自习了。每次都会看见我的偶像在走廊上拿着块抹布抹窗台。文科班女孩子多,身高够不着,他又是劳委,长得高,这就算是他为班级做的贡献了吧。当时作者是这样想的。
后面我发现天天往小弟学校跑自己上课老是会想睡觉,于是向大哥提出终止这种做法,作者恢复了自由身,每天早上都不用跑五公里。第一次和偶像搭话是一个早上,我忘记上什么时候了,只记得那天早上作者拿着包子端着豆浆在楼梯间走着,豆浆流了出来正在书里找纸,偶像出现了,他像地铁跑酷里的那个小人儿一样一跳一跳的上来了,那弹跳力让我觉得他像只青蛙,小腿肌一定贼发达,可他的细胳膊细腿从外看着,真心害怕他折了。很难把他和那个腹肌男想成一个人。
“早啊,你今天这么快就来了啊”“嗯哪你也是哈”“我叫XX”“我晓得,我是XXX”。就这样,好长一段都是我们两个先到,但是教室钥匙在他那里,作者来的再早都要等钥匙开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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