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二百七十年历史中,与楚雄扯得上关系的著名历史人物大约有两位,一位是建文帝朱允文,据传在武定狮子山躲避追杀,留下许多传说。但也仅仅是传说而已,这位大明帝国第二个皇帝的逃难传奇在全国多地都有上演,真假难辨。另一位则是在姚安府当了三年知府,然后毅然在五十三岁的黄金年纪辞官而去,留下《李氏藏书》、《李氏焚书》、《续藏书》、《续焚书》等著作的哲学家李贽。
(李贽像,来源于百度百科配图)
从政绩上来说,在姚安当一把手期间的李贽并没有值得大书特书的地方,其信奉无为而治,“一切持简易,任自然,务以德化”,到他辞官那一年,甚至为了逃避公务,跑到鸡足山里去几个月不回来。“御史刘维奇其节,疏令致仕以归”。
不管在哪个朝代,这种懒政的行为也称不上有何建树。同时,李贽也并非海瑞那样的清官,他其实内心瞧不起海瑞,认为海瑞虽然是清官,但是办事能力不行,比虽有贪污行为但是真正做事的官员对老百姓造成的危害要大。这个论点在当今社会不稀奇,于400多年前却可谓惊世骇俗。
若不是从姚安弃官之后二十多年的言行和著作,我们甚至不会知道在遥远的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历史上还有这么一位知府大人。
李贽为自己的文集取名《藏书》和《焚书》,不是没有道理的,从孔孟到程朱,全都被他批评私德有亏,表面上道貌岸然,背地里却藏污纳垢,尽做些见不得光的龌龊事。只批古人也罢了,当朝所有儒生无不被骂个遍。李贽自己意识到,如此言论,自己的著作估计也就只能被偷偷藏起或者以禁书的形式被焚毁。
李贽最招人恨的地方在于,他自己并非道德楷模,他骂别人的事,有时候他自己也做过,但别人的反应是讳莫如深,做便做了,表面却极力掩饰。李贽自己做了不道德的事,却毫不遮掩,别人指出,他也毫不否认,连自己也骂。有时候甚至还大为宣扬。
李贽在麻城芝佛院当假和尚时,公然与梅家的女眷频繁往来,在讲究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这种行为已经够让人非议的了,他还把与这几位女士谈论佛学的文稿刊刻出版,大肆宣扬。这就让儒家统治集团非常不安。
明帝国曾经出现过资本主义萌芽,但终究无法成功的原因在于,几千年来,维系这个大一统国家的根本并非严格的法律,中央的命令只能到达府县一级,而广大的农村只能依靠乡约民俗来约束,充当仲裁角色的长者,又只能依靠简单的道德来评判。所以,以儒家的道德典范来维持封建王朝的统治是使这个庞大的帝国维持正常运转的最简单省事也最容易的方法。这也造成了2000年来封建统治的最根本问题——法律与道德脱节。
其实李贽的行为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官员士绅暗地里贪污腐化奢侈淫乱的勾当多了去,只不过大家都心照不宣,谁也不会声张。里子如何毕竟这个社会的稳定需要依靠道德宣扬。但李贽的公然挑衅,已经是对社会的公开挑战。李贽的名声越响,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越大。公元1601年,一场由地痞打手有预谋的焚烧芝佛寺的驱逐李贽运动也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李贽的悲剧在于,当读书人真正想用儒家的那一套来达成修身治国平天下的愿望时,却处处充满矛盾与对立,程朱的理学是解决这种矛盾的一个思路,王阳明的心学又是一种思路,但这两种思路都是一元化的,根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封建帝国存在的巨大问题。
若要以欧洲的资本主义进程来解决明帝国的问题,“风可进雨可进唯独国王不能进”这样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条文就会与皇权发生本质冲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兵莫非王臣。
李贽在1601年只能模糊的预感到“文极必开动乱之机,由乱复归于治,有待于下一代创业之君弃文就质”。就在这一年,努尔哈赤创立了八期制度,并最终以高出一点点的“质”取代了一个“文极”的王朝。
李贽抛出了自己的困惑,却没有可以实际解决的方案,这已经远远超出了那个时代儒家学说的能力范畴,他自己也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探究这些问题的答案了。
张问达一纸奏疏参劾李贽歪理邪说妖言惑众,动摇统治,罪无可恕。万历批复,由锦衣卫捉拿治罪,所有著作一应销毁。
李贽在监狱里并没有受到虐待,镇抚司审判之后也只是让押解回籍,但皇帝迟迟没有任何指示下达。1602年的一天,李贽让侍者为他剃头,乘着侍者不在的间隙,他用剃刀自刎,但一直到两天后才断气。锦衣卫在之后呈给万历的报告里称李贽“不食而死”。
这个让儒家头痛的政治犯就此离开人世,但他的著作并没有真的被焚毁,许多支持他思想的读书人不断整理刊刻李贽的论著,算是激起明朝后期社会思想变革的一朵浪花,让我们在四百年后不胜唏嘘。